部門平均成本是以某一全國性部門的平均消耗水平計算的成本,是形成產品價格的重要基礎。部門是國民經濟中因社會分工而形成的同類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的總和。由於同一生產部門的生產職能相同,就具有計算平均成本的條件。以平均成本制定價格能比較正確地體現商品的價值。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經濟理論,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平均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要使價格體現價值,就應以社會平均必要勞動時間作為定價的基礎。但是,在我國,長期以來商品價格嚴重背離價值,這種扭曲的價格體系造成了各產業部門的苦樂不均現象,加工工業利潤豐厚,而基礎工業卻長期瀕臨虧損。
在這種扭曲的價格體系支配下,使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發展出現嚴重的不平衡,產業結構不合理的現象日益突出。近年來,價格體制改革開始逐漸改變這種不合理現象,但由於舊體制的影響太深,
價格機制的轉軌變形牽涉的面太廣,所以一時還很難以
社會平均成本作為定價的基礎,而只能先以部門平均成本作定價基礎,以逐步向社會平均成本靠攏。在建築企業里,工程預算成本是工程造價的定價基礎,它反映了建築部門施工生產的平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