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剛

湖南大學副教授

1987年6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刑事偵察系刑事偵查專業。1987年7月任湖南省司法學校教師,1995年8月調原湖南財經學院法律系任教,后合併為湖南大學法學院任教至今,2001年5月開始擔任湖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辦公室主任工作至今。從1995年9月到湖南財經學院精誠律師事務所擔任專職律師,2000年體制改革後轉為兼職律師,從事相應的法律服務至今。

人物介紹


職稱職務:副教授
研究方向:律師制度與實務、刑事偵查學、法醫學、司法鑒定學、知識產權等
學習及工作經歷:
其它任職:
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研究會常務理事
論文:
發表科研論文10餘篇。其中以發表於《現代法學》1999年第1期的《洗錢罪的比較研究》,及發表於《中國知識產權報》上后被《民商法學》(人大複印資料)2001年第7期全文收錄的《法定賠償制度的法律思考》、發表於《中國司法鑒定》2003年第3期上的《論司法鑒定人的民事責任》等三篇論文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