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誌
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誌
徠《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誌》創刊於1991年,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中國解剖學會、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主辦,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誌編輯委會編輯出版的中國解剖學會主辦的學術性期刊,現為雙月刊。
開本:大16開
歷史沿革:
現用刊名:中國組織化學與細胞化學雜誌
創刊時間:1991
該刊被以下資料庫收錄:
CA 化學文摘(美)(2009)
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CSCD—2008)
一、醫學倫理問題及知情同意 當論文的主體是以人為研究對象時,作者應說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負責人體試驗委員會(單位性的、地區性的或國家性的)所制訂的倫理學標準,並提供該委員會的標準文件及受試對象或其親屬的知情同意書。
二、基金項目 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註明基金項目名稱,並在圓括弧內註明其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隔開。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30271269 );“十五”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 2003AA205005 )。”作為腳註的第一項,並須附基金項目證明複印件。
三、題名 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題名一般以 20 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英文題名不宜超過 10 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四、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前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作者單位名稱(寫出所在科室)及郵政編碼腳註於首頁左下方,並最好註明通信作者的 Email 地址。作者應是:( 1 )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與解釋者;( 2 )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 3 )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 3 條須同時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 1 位作者負責。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附外籍作者親筆簽名同意在該刊發表的函件。集體署名的文章於題名下列署名單位,於文末列整理者姓名,並須明確該文的主要責任者,在論文首頁腳註通訊作者姓名、單位、郵政編碼及 Email 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 1 位,由投稿者確定。如需註明協作組成員,則於文末參考文獻前列出協作組成員的單位及姓名。
五、摘要 科研論文或論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發現(包括關鍵性或主要的數據)和主要結論,應寫成冠以“目的( Objective )”、“方法( Methods )”、“結果( Results )”和“結論( Conclusions )”小標題的結構式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不列圖、表,不引用文獻,不加評論和解釋。英文摘要應包括題名、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姓每個字母大寫,名首字母大寫,雙字名中間加連字元)、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郵政編碼及國名。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新穎性和邏輯性,有理論性和指導實踐意義。
2.文稿要求論點鮮明、數據可靠、資料翔實、分析方法正確,語言精練、書寫工整。
3.研究類文稿和綜述、講座稿件全文在5000字左右,臨床經驗交流稿件全文在3000字左右。文章格式請按照科技論文的寫作要求(分前言、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研究類文稿應另附150~200字中、英文摘要,3~5個關鍵詞。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作者單位、作者姓名、郵政編碼。中、英文摘要應採用結構式著錄:含目的(Objective )、方法(Methods)、結果(Results)和結論(Conclusion)。
4.文稿(可用複印件)要求列印在16開白紙上,字跡清楚,簡化字以國務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準。數字請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七個單位公布的《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書寫。計量單位請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體書寫,並註明文種、大小寫和正斜體。圖請用白紙單面墨繪,尺寸應較計劃刊出者大一倍。照片請用光面紙印出,要求清晰、層次分明。圖和照片不得摺疊和出現划痕,背面請註明圖號、作者、文題和上下向。
5.文稿中摘編或引用他人作品,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在參考文獻表中列出。未公開發表的資料請勿列入參考文獻,必要時可在文中加註,說明作者、文題和來源。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本刊採用順序編碼制,引用處依出現的先後以阿拉伯數字排序,並用方括弧標註。
徠6.來稿請自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收到本刊收稿回執后3個月後未接到本刊採用通知時,作者可自行處理。
7.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以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對內容的修改,應徵得作者許可。如作者不允許對內容修改,務請在來稿中註明。
8.來稿請第一作者所在單位領導審核並附單位介紹信。來稿請勿一稿兩投或多投,如該稿曾在學術會議上宣讀或在內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種發表過,請在投稿時加以說明。
9.來稿首頁作者單位后請註明單位所在城市名稱及郵編。此三項請列於首頁正文下方,並用橫線隔開。項目資助課題請註明資助單位及編號。為方便聯繫,請留電話號碼或E-mail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