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物

融物

融物,在融資租賃業務中,租賃物的購買選擇權和購買付款義務是分離的。承租人行使對租賃物和供應商的選擇權,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選擇,履行租賃物的購買付款義務。

所有權介紹


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是融資租賃與傳統租賃的共同點,不同點在於租賃物的取得。傳統租賃的租賃物是出租人自己本來擁有,或是由出租人自己決策並出資購買的。租賃物的購買與承租人出租租賃物沒有必然的法律關係
你租我才買,我買你必租。租賃物的購買與承租人行使租賃物的選擇權有著必然聯繫。融資租賃是由供應方、出租方(買方)、承租方三方形成的購買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組成的有別於傳統租賃的新型交易。
在工業發達國家,融資租賃已成為設備投資和銷售流通的主要形式,設備融資租賃交易額佔到設備全部交易額的15%~30%。我國至今沒有建立融資租賃交易額的統計制度,也沒有全社會的設備銷售額的統計,無法獲得準確的融資租賃統計數字和計算租賃市場滲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