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契約
限制性契約
限制性契約是指與土地管理相關的協議,用以限制自由利用土地來達到某些特定目的,或是約束某特定團體的成員佔用土地。
限制契約局限:
,般適積區域初始單權殊況。決典型污染題,況:塊包括廠排煙影響居居積土基共權。
二,限制契約制改衝突土價值化顯僵靈。土土置限制契約禁止途,必須參契約財產。,交易昂抑制交易。,契約規,除非影響土契約展,限制效。且院拒絕強制執限制契約,及契約禁止土顯契約保護土具價值。
員工限制性契約
員工承認在受雇於公司期間,公司已向員工提供機密信息、業務和工作聯繫信息,對員工進行培訓,培養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另外也讓員工接觸到公司的客戶。員工進一步承認此類機密信息、業務和工作聯繫信息、培訓、經驗和工作能力、與公司客戶的接觸都是受雇於公司的結果。鑒於上述事實和公司通常按照此協議條款提供給員工的利益,員工同意遵循並受此條款中限制和禁止規定的約束,合同雙方制定的這些限制規定範圍包括員工從事的任何和所有活動,不管員工是作為獨立合同人、合作者、合資人、高級人員、董事、股東、代理,還是作為任何個人、公司、合作夥伴、公司或其他實體的員工或銷售人員等等。雇傭員工同意在受雇於公司期間以及終止雇傭合同數字年內,不管終止合同是自願或非自願的,不管有無原因,員工不得試圖雇傭公司的任何其他員工或獨立合同人,也不得鼓勵或試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或獨立合同人從公司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