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死城

位於地獄豐都大帝殿的右側

枉死城,枉死(即不是壽終正寢,而是由於自殺、災害、戰亂、意外、謀殺、被害等,含冤而死身亡的都被稱之為枉死)之人的鬼魂在陰間所居之處。根據地獄奇書《玉曆寶鈔》中,閻羅十殿除枉死城外另有鐵圍城、“鬼城”豐都城等等。

枉死城,根據地獄奇書《玉曆寶鈔》的描述,其乃是地藏王菩薩為受無妄之災而死的鬼魂所創造而於地獄創造的城市,其地位於地獄豐都大帝殿的右側,毗鄰奈何橋、血盆苦界,主管枉死城的是十殿閻羅中的第六殿閻羅王卞城王。

傳說


枉死城
枉死城
枉死城,據傳說是地藏王菩薩所創建用於收容枉死之人的魂魄的陰間城市,其性質類似於陽間關押罪犯的監獄。
枉死之人死後都會集中到枉死城關押,直至原有命數註定的壽命終結為止,例如某人命數註定九十歲壽命終結,卻在四十歲不慎提前身故,因而死後就會被集中至枉死城關押,直至九十歲才得以自枉死城釋放。在此期間,枉死城中關押的亡魂能夠像陽世之人一樣生活,並且能夠登城觀望,查看謀害他的人是否收到應有報應,但其人身自由會受到嚴厲的控管,既無法收到陽世親友燒給亡魂的冥紙及紙紮祭品,也無法在中元節,像其他亡魂一樣,返回陽世接受陽世親人的供養,一切燒給這些亡魂的金錢物品都會暫時存放在輔佐地藏王菩薩的目蓮尊者處,直到這些亡魂親眼見到謀害他的人得到應有的報應,怨恨的心情得到慰藉,提出解發諸殿各獄之時,意即到這些亡魂在枉死城的關押期滿之後才能轉交,然後再根據其生前善惡,或獎或罰,轉世投胎。
另據相關傳說,地藏王菩薩也會在這些亡魂收押在枉死城的期間親自為他們進行超度。現在,在閩南、台灣民間信仰中還盛行的一種模仿地藏王菩薩超度枉死城亡魂的活動的名為“破城”的超度法事,“延請僧、道行之,可使感召神佛,救拔亡魂出枉死城冤魂各俟兇手到日,眼見受苦,使遭害者以消忿恨”。
然而,也不是所有非被遭屈之魂都會進入枉死城。按《玉曆寶鈔》第二節中的說明,世間人總誤認為凡是受傷、冤屈而死的鬼魂,都歸入這個城。這種謠言,到處亂傳,謬說百出。
其實,冤屈而死的人,哪能再加以無辜的苦刑?事實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要等到害死他的兇手死亡被拘拿到陰間審案之時,親眼看到兇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才可能消除。而這些被害而冤死的鬼魂,重新投生為人那一天,才將兇手提出,押解到各殿的地獄,按其罪惡,收禁囚押去受刑罰。並不是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都一概地收入枉死城受苦。如果是忠孝節義的人,以及為國家犧牲的軍人或因公犧牲的人,這些人有的因為他的品德和精神表現為英武壯烈,早已成神,最少也面貌莊嚴、四肢完美地送到福地投生去了。哪有讓這些人進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

記載


西遊記

正說間,那幾個橋樑使者,早已回去了。太宗心又驚惶,點頭暗嘆,默默悲傷,相隨著判官、太尉,早過了奈河惡水,血盆苦界。前又到枉死城,只聽哄哄人嚷,分明說:“李世民來了,李世民來了!”太宗聽叫,心驚膽戰。見一夥拖腰折臂、有足無頭的鬼魅,上前攔住,都叫道:“還我命來,還我命來!”慌得那太宗藏藏躲躲,只叫:“崔先生救我,崔先生救我!”判官道:“陛下,那些人都是那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草寇,眾王子、眾頭目的鬼魂;儘是枉死的冤業,無收無管,不得超生,又無錢鈔盤纏,都是孤寒餓鬼。陛下得些錢鈔與他,我才救得哩。”太宗道:“寡人空身到此,卻那裡得有錢鈔?”判官道:“陛下,陽間有一人,金銀若干,在我這陰司里寄放。陛下可出名立一約,小判可作保,且借他一庫,給散這些餓鬼,方得過去。”太宗問曰:“此人是誰?”判官道:“他是河南開封府人氏,姓相名良,他有十三庫金銀在此。陛下若借用過他的,到陽間還他便了。”太宗甚喜,情願出名借用。遂立了文書與判官,借他金銀一庫,著太尉盡行給散。判官復吩咐道:“這些金銀,汝等可均分用度,放你大唐爺爺過去,他的陽壽還早哩。我領了十王鈞語,送他還魂,教他到陽間做一個水陸大會,度汝等超生,再休生事。”眾鬼聞言,得了金銀,俱唯唯而退。判官令太尉搖動引魂幡,領太宗出離了枉死城中,奔上平陽大路,飄飄蕩蕩而去。(節選自《西遊記·第十回 二將軍宮門鎮鬼 唐太宗地府還魂》)

續金瓶梅

原來鬼使過河,也不敢登這三座橋,只有一隻三艙小舟往來下文書。常時節因與門慶有些善緣,該得其報,因此平平而過。若無此點善報,河神巡察,風浪大起,也是行不得的。門慶過了奈河,才待上岸謝、原來是無底的船,又看那常時節,只見變作怪形鬼面,手執鋼叉照門慶溯來,唬得門慶與鬼使順河而走,不敢回頭,找大路走了。看官聽說,原來孟婆酒飯就是迷魂湯,吃了骨肉當面昏迷,何況這一點情緣,緣盡變為路人,正是那陰陽善化處,不在話下。
且說那潘金蓮,從武松殺死,歸了在死城投繯司收魂,不得托生,色心不死,每日與王婆鬥牌,與小鬼耍嘴。雖有鬼使日夜監巡,就如陽間坐倉婦人一般,到底無恥,和人嘲惹。
那日忽見有一男鬼,渾身是血,披髮遮胸,送往殺命司去,由他司前過。金蓮細看道:“怎麼像陳姐夫的模樣?”趕上問他,只不做聲,也說是清河縣解來的,金蓮心中疑罰又住不上兩個月,又見個女鬼,甚是標緻,上下無甚衣服,裹著個紅綾抹胸兒,下面用床破被遮了身體走來,也不帶繩索。
遠遠望見金蓮,上前抱頭痛哭。你道是誰?但見:懨懨春病,似秋霜打敗玉芙蓉;細細楚腰,如夜雨倒垂金線柳。唇嘴兒蠟黃,玉牙不啟櫻桃顆;眼皮兒淡綠,秋月初彎翠黛稍。系春心,柬腰綉帕半露酥胸;散芳魂,帶血紅絹猶存香露。洛水佳人溜浪出,巫山神女帶雲歸。
金蓮細看不是別人,原是我嬌嬌滴滴、親親熱熱、同心同意、同眠同坐的春梅姐姐:“你在那裡來,咱娘兒今日這裡相逢?”於是兩人大哭一會,哭得獄中鬼使酸心,空外游神落淚。哭畢說道:“怎麼得咱娘們在一個司里也罷。”春梅道:“我來了幾日,還沒有下落哩,著人去清河縣查我的事去了。”金蓮問道:“你是甚麼病死的?來就一點衣裳也沒穿迭?”春梅略笑了一笑,又嗚地哭了。原來春梅因貪淫好泄,死在姦夫身上,一泄而亡,男子謂之脫陽,女子謂之失陰。
細查枉死城中,再找不出這個司來;又不是陽壽該終,有鬼使拘喚,因此,遊魂全無著落。看官聽說,這天下男女多是縱慾喪命的,如枉死城有這個司,也沒處盛這些眾生了。
只有毒死、殺死、縊死、打死,再沒有入死的個衙門。只為春梅死的快活,做鬼也風流不改。那金蓮日久人熟,央及提牢鬼卒,就把春梅收下,和他一個鋪睡,好不親熱。
大凡眾生習性難除,生前貪財好色,死後到底不改,也有做厲鬼、色鬼的,也有轉生貪淫更甚的。所以郗后變蟒,貪僧夢蛇,總是夙根。今日金蓮、春梅湊成一塊,如何肯罷,那春梅說起陳經濟因來守備府認了親,后被李安、張勝殺死一事,才知道經濟在枉死城,是一個衙門。細問獄卒,知是殺命司,就恨不得鬼門關上酬彎鳳,嵩里山前續雨雲。
有詩曰:
在天願為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
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如今說死鬼偷情,人決不信,定說是做書的笑話。人的皮肉已無,就有此心,那裡動手?不曾看那佛經,這天人配合,以目交而成,還生男女。總是情根一動,不在身子有無。就和人做夢交媾一般,不見實事,美而夢遺,同是一理。這是有情無質的。還有人夫婦不投,勉強行事,陽物不舉,豈不是有質無情的?就此想來,有此情不論生死,古來離魂幽會定是有的。
卻說金蓮那日央及獄卒道:“殺命司我有個兄弟姓陳,替我問問!”不消一日,見陳經濟在司前賭錢,是山東語音,就問著了,回了金蓮。他就哥長哥短,哄的個獄鬼隨身轉。
那日取出半幅羅裙,剪成兩段,寫詩一首寄與經濟:樓上鴛鴦曾並宿,枝頭蝴
蝶各分飛。那知三美黃泉路,死別生離一處歸。
下寫:“難妾潘氏、龐氏灑淚書。”送與春梅看了,春梅道:“娘這羅是那裡
的?”金蓮笑道:“姐姐你忘了?這是我初死了,你在我墳上燒的,你就不記得了,”
央及獄卒,拜了又拜,千叮萬謝,托他送去。那獄卒是個二搭六變的,也就笑著去
了。
原來這枉死城大有五百餘里,各司甚多,其神不一,又有牛頭馬面守把各門,如何出得來?若是同一司還相見的。
獄卒到殺命司,見十三省司官,各省一條大街,知經濟在那一個房裡?正自傍惶,即有獄卒來問,這獄卒說是探親的,也就過去了。卻好經濟出來取刀瘡葯,撞見他,悄悄捏了一把,拉到無人處,將情詩遞與他看了。那經濟淫心不改,才知道有美隔牆窺宋玉,無門擲果寄潘郎。一面借了二百文紙錢謝了獄卒,尋了筆紙,不知寫了些甚麼在後面,交獄卒去了不題。(節選自《續金瓶梅·第五回 奈河橋奸雄愁渡 枉死城淫鬼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