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私人投資公司

海外私人投資公司

海外私人投資公司(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OPIC)於1971年開始運營,其目的在於協助美國對發展中國家的私人投資。

種類


①投資保證計劃
對機構投資人的財務貸款,例如保險公司提供商業及政治風險的保證,主要為票券投資。
②直接投資融資計劃
為協助融通直接對外投資計劃,而提供的美元援助。
③投資保險計劃
為預防美國投資人遭到沒收充公,戰爭、資本及利息無法兌換的政治風險,而提供的保險。

性質


海外私人投資公司具有公、私兩方面性質:
一方面,法律明文規定該公司是“在美國國務院政策指導下的一個機構”,其法定資本由國庫撥款;
另一方面,該公司作為法人,完全按照公司的體制和章程經營管理。在承保險別上,美國起初僅承保貨幣禁兌險,後來逐漸擴大到戰亂險、徵收險等政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