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上海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牌子。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製本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本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三、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負責國家機關因公傷亡人員和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的評定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群眾優待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承擔上海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上海市兒童福利院
上海市兒童福利院
四、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軍隊退伍義務兵、轉業複員士官、複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工作的計劃及實施方案;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和軍供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和開發工作。
五、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核查、上報併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代表市政府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六、負責社會救助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和社會互助活動;管理社會福利募捐活動。
七、研究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的建設;指導、扶持社區服務的發展。
銀齡行動志願者返滬
銀齡行動志願者返滬
八、負責婚姻和孤兒收養管理工作;負責國內和涉外以及涉港、澳、台婚姻登記,查處和處罰違法婚姻,管理婚姻服務機構,倡導婚姻習俗改革;負責國內收養登記和涉外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九、負責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殯葬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殯葬工作政策、措施,推行殯葬改革。
十、主管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市行政區劃規劃;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市級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負責本市行政建制和居(村)委會命名工作。
十一、研究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建設和福利事業單位及敬老院的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體系的建立與發展。
十二、指導社會福利企業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監督實施殘疾人就業和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標準認定和審批工作。
十三、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導救助管理場所的管理工作。
十四、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指導本市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社會福利資金籌集、使用方案,並參與監督福利資金的使用。
十五、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老齡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承擔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指導老齡事業單位的工作。
十六、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七、領導市社會團體管理局。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與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上海市社團管理局職能簡介
上海市社團管理局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擬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發展規劃和政策。
二、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籌備審批、成立審批、年度檢查。
四、協助開展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中黨組織的建設。
五、監督管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六、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工作研究基地啟動
社會工作研究基地啟動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和日常事務安排;負責局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綜合調研、行政接待、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組織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承擔民政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民政外事、民政業務宣傳及相關新
政策法規處:研究起草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
組織人事處(老幹部處):負責局系統處級幹部的管理和考核;負責局機關科級及以下幹部日常管理和考核;負責民政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系統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機構編製、人員調配、勞動工資、職稱評定申報、離退休幹部管理、統戰僑務工作;負責局系統企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和目標管理考核;負責
計劃財務處:負責全局系統行政經費、事業經費使用計劃的編製和管理監督;負責指導全局系統會計核算和財會基礎工作;負責民政系統統計工作;負責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和特種設備購買的
優撫處(雙擁辦):負責本市優待撫恤工作。擬訂優待撫恤政策、標準和實施辦法;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負責民政部門管理的傷殘人員的傷殘等級評定等審批事項;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
“雙退”安置辦公室:負責本市退役士兵、複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擬訂接收安置政策、計劃和實施辦法;指導
救濟救災處(收入核對工作處):負責本市社會救助工作。牽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和實施辦法;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工作;負責本市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上報、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接收、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救災款物;負責本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社會福利處:負責本市社會福利工作。擬訂扶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政策、標準和實施辦法;負責孤兒救助工作,指導孤兒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各類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涉外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負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市社區服務辦公室):負責本市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擬訂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的意見、建議和政策;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建設,組織居(村)民委員會開展選舉工作。負責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區服務政策;促進城鄉社區服務統籌發展;指導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組織社區志願者註冊,對社區公益服務項目進行監督評估。
區劃地名處:負責本市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市行政區劃規劃;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負責本市政區名稱的審核報批;指導本市居(村)委會設立、撤銷、更名、命名。
婚姻管理處(收養登記處):負責本市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本市居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負責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負責婚姻介紹機構的管理;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老齡工作處:負責本市老齡工作。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老年人相關政策法規實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深化城鄉結對幫扶
深化城鄉結對幫扶
職業社會工作處:負責本市職業社會工作者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管理工作;擬訂社會工作職業化的制度、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
慈善事業和志願服務促進處:負責本市慈善事業的促進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指導開展慈善募捐活動,引導、扶持和規範慈善組織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志願服務的政策,協同有關部門對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進行表彰。
執法監察處:負責統籌本市民政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負責局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黨組抓好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受理基層黨組織、黨員和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信訪和舉報,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受理黨員、黨員領導幹部及行政幹部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局屬單位領導幹部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
局工會:負責局系統工會工作;組織、指導局屬各級工會依法履行組織、引導、服務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能;指導全局各級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民主管理、退休職工管理等各項工會業務工作;負責局勞動模範和先進人物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協助黨政做好職工隊伍的穩定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局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的日常工作;配合紀檢部門指導和組織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組織開展黨風黨紀教育;保障黨員權利,推進黨內民主;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對處室及基層單位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負責民政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
局團委(與直屬機關黨委合署辦公):負責局系統共青團工作和青年工作;指導局屬各級團組織加強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協助各級黨政組織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教育、職業發展服務等工作。
新聞宣傳處(研究室):負責民政新聞宣傳、輿論應對工作,組織擬訂民政工作發展規劃,開展重大課題調研。
信訪辦公室:接待群眾來訪,受理、轉送、交辦、協調處理、承辦來信來訪事項。
社會建設處:協調社會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加強社會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社會建設的督促檢查工作,總結推廣社會建設工作典型經驗,負責由局擔任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的樞紐化管理和黨組織建設工作指導。
社會救助處(收入核對處):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完善社會救助信息系統,組織實施社會救助相關措施,承擔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和監督救助管理站。
養老服務處: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兒童福利處(收養登記處):指導兒童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承擔孤兒救助、養育、收養登記以及孤棄兒童保障和成年孤兒回歸社會安置等工作,承擔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的關愛和救助工作。
殘疾人福利處:指導殘疾人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承擔城鄉重度殘疾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的複核工作,承擔假肢矯形器生產裝配企業的資格認定和殘疾人進口用品免稅有關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建設,承擔組織各區開展居(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承擔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和街道社區層面共治有關工作。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區劃地名處:承擔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行政區劃界線管理工作,承擔政區名稱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居(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更名、命名等,承擔基本管理單元有關工作。
婚姻管理處:指導居民的婚姻登記工作,承擔涉外、涉港澳台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工作,承擔婚姻介紹機構管理有關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殯葬管理處:推進殯葬改革和殯葬行業標準化建設,承擔殯葬服務單位設立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遺體跨省市運輸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殯葬服務單位。
職業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處:承擔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有關工作,承擔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各領域專業社會工作,承擔志願者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慈善事業處:監督檢查慈善活動,指導慈善行業組織有關工作,承擔慈善信託文書備案管理工作,推進慈善信息公開和共享以及慈善表彰等工作。
社會組織登記處(社會組織協調處):承擔市級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的登記(認定),志願服務組織標識以及相關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牽頭協調社會組織發展規劃、綜合性文稿和信用體系建設等綜合性工作。
社會團體管理處:監督管理市級社會團體,指導社會團體規範化建設,承擔社會團體培訓、服務等工作,指導開展群眾活動團隊備案,協助開展社會團體黨組織建設。
社會服務機構管理處:監督管理市級社會服務機構,指導社會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承擔社會服務機構培訓、服務等工作,協助開展社會服務機構黨組織建設。
基金會管理處:監督管理基金會,指導基金會規範化建設,承擔基金會培訓、服務等工作,協助開展基金會黨組織建設,承擔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認定以及慈善組織公開募捐活動方案的備案管理工作。
社會組織服務處(涉外社會組織管理處):指導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孵化基地建設,組織協調社會組織評估,承擔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監督管理涉外社會組織。

局屬單位


上海市第一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二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三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四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榮譽軍人療養院
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
上海市黃山幹部療養院
上海市老齡事業發展中心
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務中心
上海老年對外交流中心
上海市殯葬服務中心
上海市龍華殯儀館
上海市寶興殯儀館
上海市益善殯儀館
1、上海市民政局執法總隊 上海市民政局執法總隊為上海市民政局所屬行政執法機構,以上海市民政局名義,統一行使社會組織、殯葬服務、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婚姻、養老、慈善和志願者服務等民政領域相關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對各區救助管理站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向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護和教育;對有輕微違法行為的流浪未成年人予以教育保護;做好受助人員返回常駐戶口所在地(住所地或所在單位)的聯絡協調工作;做好護送外省籍流浪未成年人回原籍工作;負責安置無法確定家庭地址的智障受助人員;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和城市綜合治理。
3 上海市社會福利中心 上海市社會福利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對局屬福利事業單位的人、財、物實行統一管理並進行業務管理、指導、監督;對全市散居孤兒養育工作進行管理、培訓、指導、監督。
上海市兒童福利院 上海市兒童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接收全市範圍、經公安部門身份確認的棄嬰、棄兒;為孤殘兒童提供生活照料、醫療、康復、教育等服務,同時開展收養、寄養工作。
5 上海市第一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一社會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養和安置本市無依無靠的離、退休孤老及部分自費寄養老人,提供生活護理、社工等服務。
6 上海市第二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二社會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養和安置年滿18周歲以上的成年失智失能的孤殘人員。
7 上海市第三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三社會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養和安置本市無依無靠的離、退休孤老及部分自費寄養的失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護理、社工等服務。
8 上海市第四社會福利院 上海市第四社會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養和安置本市無依無靠的離、退休孤老及部分自費寄養的失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護理、社工等服務。
9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治本市“三無人員”精神病患者、復退優撫精神病患者、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精神病患者以及本市各類參保和自費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療、康復和護理等服務。
10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治本市“三無人員”精神障礙患者、成年孤兒精神障礙患者、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精神障礙患者以及本市各類參保和自費的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治療、康復和護理等服務。
11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衛生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治本市“三無人員”精神病患者、18周歲以下孤兒精神病患者、流浪救助精神病患者、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精神病患者以及本市各類參保和自費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療、康復和護理等服務。
12 上海市黃山幹部療養院(上海市黃山老年療養院)、上海市黃山幹部療養院(上海市黃山老年療養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本市老年人及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療休養提供配套服務。
13 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 上海市兒童臨時看護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接收本市範圍內經體檢或救治后各項身體指標符合標準的棄兒(疑似),提供臨時生活照料,並協助公安部門查找和確認身份。
14 上海市殯葬服務中心 上海市殯葬服務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受市民政局委託,對市屬殯儀館和中心投資舉辦的企業(包括中心控股的公墓、生產經營單位)的幹部人事、財務(國有資產)、服務業務和經營活動實施管理。
15 上海市龍華殯儀館 上海市龍華殯儀館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殯殮服務(遺體接運、遺體防腐化妝、整容更衣、舉辦追悼儀式、國際間遺體運輸等服務)和相關延伸服務(包括骨灰盒、火化棺、鮮花製品、壽衣等喪葬用品銷售)。
16 上海市寶興殯儀館 上海市寶興殯儀館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殯殮服務(遺體接運、遺體防腐化妝、整容更衣、舉辦追悼儀式、國際間遺體運輸、骨灰寄存等服務)和相關延伸服務(包括骨灰盒、火化棺、鮮花製品、壽衣等喪葬用品銷售)。
17 上海市益善殯儀館 上海市益善殯儀館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殯殮服務(遺體接運、遺體防腐化妝、整容更衣、舉辦追悼儀式、國際間遺體運輸等服務)火化服務及相關延伸服務(包括骨灰盒、火化棺、鮮花製品、壽衣等喪葬用品銷售)。
18、上海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 上海市婚姻(收養)登記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市涉外婚姻(收養)登記的業務諮詢;辦理本市涉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台居民的結(離、復)婚登記、補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辦理本市涉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台居民,以及本市社會福利機構棄嬰(孤兒)的收養(解除收養)登記;承辦結婚登記和收養登記的頒證儀式;宣傳婚姻收養法律法規;負責婚姻(收養)登記檔案管理。
19 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暫時無法找到家庭地址和監護人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專項臨時救助和接濟工作。
20 上海市社會救助事務中心 上海市社會救助事務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本市社會救助相關事務性工作,對基層社會救助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協助開展本市救助資金運作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對救助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評估;開展社會救助方面的課題研究、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平台維護等工作。
21 上海市社區服務中心 上海市社區服務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本市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和社區事務受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技術支持;社區服務信息網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社區服務中心的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社區服務資源整合開發和宣傳;社區服務熱線平台的運行管理和社會聯動;社區公益項目招投標項目管理的事務性工作和社區志願者註冊管理。
22 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上海市民政科學研究和國際交流中心) 上海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上海市民政科學研究和國際交流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本市老年人福利保障、養老服務事業發展、民政領域相關科學研究和國際交流事務等。
23 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研究中心 上海市民政局信息研究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上海民政信息化建設各類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各區民政局、局直屬單位開展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三級民政信息網路平台的建設、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上海民政系統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具體承擔民政應用系統建設的用戶需求分析、技術方案制定、項目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開展民政信息研究,跟蹤國內外民政事業及其相關領域最新動態,整合民政信息資源開展數據統計分析研究工作,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24 上海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上海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接受政府委託,為廉租住房、共有產權房(經適房)、最低生活保障、養老服務、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等社會保障項目的行政審批出具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報告及複核報告;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經濟狀況核對實施規定;指導和督促區縣核對機構開展工作,對全市各級核對人員開展上崗考核和繼續教育;持續改進完善各項目的居民經濟狀況核對模式和流程;管理和運行居民經濟狀況核對系統;開展居民經濟狀況數據研究分析工作,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提供決策支持。
25 上海市民政幹部學校(上海市社會工作培訓中心) 上海市民政幹部學校(上海社會工作培訓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上海民政行業、社會管理和服務、社區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業務培訓和技能實訓等繼續教育任務(含黨政負責人培訓班、處級幹部培訓班、中青年幹部培訓班、中層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班、街鎮居村委會主任培訓班等任務);承擔社會工作者的崗位知識培訓、實務技能實訓等繼續教育任務;承擔上海民政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站(所)建設任務;承擔民政相關的課題研究。
26 上海市民政局財務服務中心 上海市民政局財務服務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協助局機關完成日常經費報銷、會計核算、財務分析、民政統計、預算管理等工作;協助局機關完成局國有資產監管等日常事務性工作,協助局機關完成局屬經營性國資和事業單位國資監管等工作;承擔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和社區公益服務招投標(創投)受託監管等相關工作;承擔我局財務內控平台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工作;承擔局屬單位財務主管委派管理工作,完成委派單位日常財會工作指導、財務重大事項匯總上報和財務主管年度考核等工作;根據市財政局和局計財處的要求,制定局系統年度財務培訓方案,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等培訓;承擔局系統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日常事務工作,完成會計人員轉移登記、會計從業資格換證、年檢等工作;承擔局系統部分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工作。
27 上海市民政傳媒中心 上海市民政傳媒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具體承擔民政新聞宣傳、輿情應對;編輯出版《上海民政》雜誌;民政影像資料攝製與電視專題片製作;具體承擔市民政局內、外兩個網站編輯部的日常工作。
《上海老年報》創刊於1986年,是一份面向全國公開發行的綜合性報紙。秉持著“為老年人說話、讓老年人說話、說老年人的話”的辦報宗旨,《上海老年報》積極宣傳黨和政府關於老齡工作、養老服務的方針政策,大力弘揚社會尊老敬老的好傳統、好風尚,深入報道老年讀者所關心的社會熱點問題,及時反映老年讀者的建言呼聲,科學指導老年讀者健康養生,豐富老年讀者的精神文化生活。目前,報紙主要版面有:要聞、社區新聞、綜合新聞、讀者之聲、特稿、社會與法律、點擊、健康、文史、軼聞、往事、休閑、旅遊、科普、生活理財、紅楓、悅讀、文化等。
28 上海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上海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制定本市行政區域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和工作規範;向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提出停止彩票品種或者變更彩票品種審批事項的建議;向本市財政部門提出本市彩票銷售實施方案,經審核后組織實施;負責本市福利彩票銷售系統的建設、運營和維護;負責實施本市福利彩票的銷售系統數據管理、資金歸集結算、銷售渠道和場所規劃、物流管理、開獎兌獎;負責組織實施本市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設、彩票代銷、營銷宣傳、業務培訓、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29 上海市眾仁慈善服務中心上海市眾仁慈善服務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高齡、失能、政府優待老人提供膳食供應、物業保障、護理照料、保健康復等生活服務;為老人提供心理慰藉、文化娛樂等精神服務;開展養老理論研究和養老服務培訓與指導。
30 上海假肢廠,上海假肢廠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殘疾人、失能老年人提供假肢矯形器等康復輔具的生產安裝、康復訓練和服務;承擔本市對口援助地區假肢安裝項目和相關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實施。
31 上海民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民政(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民政集團”)是由市國資委作為出資人,並委託市民政局監督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1.1億元。主要從事實業投資,企業投資,投資諮詢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2 上海社會福利發展有限公司,上海社會福利發展有限公司是由市國資委作為出資人,並委託市民政局監督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主要從事:實業投資,企業投資,投資諮詢服務,會展會務,停車場管理(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人員編製


上海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6名,正副處級領導職數41名。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領導信息


局長:朱勤皓
副局長:蔣蕊
副局長:梅哲
副局長:李勇
副局長:曾群
副局長:沈敏

舉辦活動


2020年4月4日上午,上海市民政局、上海開放大學聯合舉辦,國內首屆殯葬行業學歷教育本科班開課。

所獲榮譽


2006年2月9日,國家民政部召開的“全國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年表彰會”會上,上海市民政局榮獲了“全國民辦非企業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最佳組織獎”。
2019年1月23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聯合召開上海政務新媒體工作會議。會上發布了《2018年度上海政務新媒體發展報告》,並對本市政務新媒體工作先進單位進行了表彰,上海市民政局政務新媒體(@上海民政)再次榮獲“上海政務新媒體最佳服務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