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於1966年成立,它通過保護出口商免受意外出現的、不可擔保的損失來、促進香港的出口貿易。該保險局為一切形式的短期信貸及其支付方式提供擔保,受保信貸期限最長的是交貨后180天以內。保險局還負責調查海外客戶的信譽,並為香港出口商了解國際經濟發展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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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於1966年成立,它通過保護出口商免受意外出現的、不可擔保的損失來、促進香港的出口貿易。該保險局為一切形式的短期信貸及其支付方式提供擔保,受保信貸期限最長的是交貨后180天以內。但對於資本貨物或半資本貨物的出口,它負責為支付期長達5年或5年以上的中、長期信貸提供擔保。保險局還負責調查海外客戶的信譽,並為香港出口商了解國際經濟發展動向。該保險局的義務得到政府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