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

漢語詞語

徠賭博,即用鬥牌、擲色子等形式,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注碼來賭輸贏的遊戲,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任何賭博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有不同的意義。目前,在西方社會中,它有一個經濟的定義,是指“對一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其主要目的為,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

引證解釋


徠1、用錢物作注以比輸贏的一種不正當的娛樂活動。
韓滉《判僧雲晏五人聚賭喧諍語》詩:“白日既能賭博,通宵必醉尊罍。”明劉若愚《明宮史·十月》:“內臣讀書安貧者少,貪婪成俗者多,是以性好賭博。”沙汀《還鄉記》九:“賭博可以連熬三個通夜。”
賭博
賭博
2、比喻從事某種冒險舉動。
洪深《飛將軍》:“高鵬飛:每天是這樣的緊張,這樣的提心弔膽,每次駕著飛機上去,是拿我們的性命賭博。”柳青《銅牆鐵壁》第十九章:“已經放棄了‘ 陝西全省行政完整’,而開始另一個危險的賭博了。”

有關規定


為依法懲治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犯罪活動,解決公安司法機關在辦理該類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014年3月26日聯合制定發布了《關於辦理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對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定罪量刑的具體標準等多項內容,要求各級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此類違法犯罪活動。

法律法規


第三百零三條第三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六條),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本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