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科

法制科

法制科(下設3股):第一股,掌調查全省一切民情、風俗,並所屬地方紳士辦事,以及民事、商事、訴訟事的各種習慣;第二股,掌調查本省巡撫許可權內的各項單行法行政規章;第三股,掌調查本省行政之上沿習及其利弊。

主要職能


1、按照市、區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求,草擬當地依法治區工作要點,建立健全工作網路和機制,落實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完成項目化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法制工作報表的統計及上報工作;
2、負責推進當地規劃和自然資源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政府建立依法行政情況報告制度的要求,做好本局依法行政情況梳理工作,負責對本局規範性文件進行法律審核,提出法律審核意見;
3、做好各項法律風險評估、法律調查、法律諮詢工作。負責對行政複議、訴訟、申請行政賠償案件進行調查,準備相關答覆材料,提出處理建議,按照相關規定受理和組織聽證,並做好相應工作;
4、組織開展當地行政執法監督和法律文書檢查工作,負責管理行政執法證件,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上崗資格培訓和發證工作;
5、牽頭協調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面上工作,負責組織辦事指南、業務手冊的制定發布和日常維護;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