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面積
經常進行耕種的土地面積
耕地面積是可以用來種植農作物、經常進行耕鋤的田地。包括:熟地、當年新開荒地、連續撂荒未滿三年的耕地和當年的休閑地(輪歇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並附帶種植桑樹、茶樹、果樹和其他林木的土地,沿海、沿湖地區已圍墾利用的“海塗”、“湖田”等。不包括屬於專業性的桑園、茶園、果園、果木苗圃、林地、蘆葦地、天然或人工草地。
2021年8月26日上午,自然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成果。數據顯示,我國耕地面積19.179億畝。
耕地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復墾、整理地,休閑地(含輪歇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含蔬菜)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穫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
耕地面積
耕地中包括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固定的溝、渠、路和地坎(埂);臨時種植藥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臨時改變用途的耕地。耕地中又分出灌溉水田、水澆地、旱地3個二級地類。
灌溉水田
灌溉水田指用於種植水稻、蓮藕等水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實行水生、旱生農作物輪種的耕地。
水澆地
水澆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種植蔬菜等的非工廠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
旱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耕地面積的計算方法是:年初耕地面積,加上當年增加的耕地面積、減去當年減少的耕地面積。當年增加的耕地面積是指本年度內因新開荒(本年度已種上農作物的新開墾荒地)、基建佔地還耕、河水淤積、平整土地和治山、治水等原因而增加的耕地面積。當年減少的耕地面積是指本年度國家基建佔地(指經縣以上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因興修水利、修築公路、鐵路、民航機場、修建工礦企業、建築機關學校用房實際佔用的耕地)、鄉村集體基建佔地(鄉村新建或擴建鄉村企業、興修水利工程、修築公路、以及建築辦公室和生產設施,如曬場、畜棚、豬圈等基本建設而實際佔用的耕地)、農民個人建房佔地、退耕造林面積、退耕改牧面積,以及因自然災害廢棄而實際減少的耕地面積。
地球上1億4800萬平方公里的陸地中大約有1500萬是可耕地,森林開伐,荒漠化,例如馬達加斯加的中央高原上因為過度的游耕已導致嚴重的荒漠化。
耕地面積分布圖
我國人均土地面積在世界上190多個國家中排110位以後。除耕地面積排在126位以後外,草地面積排在76位以後,森林面積排在107位以後,全國人均佔有森林面積0.128公頃,人均佔有量在全世界排名居80位之後。
我國耕地主要分佈在東部季風區的平原和盆地地區。我國西部耕地面積小,分佈零星。
1996年底,國土資源部公布的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全國耕地面積為19.51億畝。
2003年底,國土資源部公布的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全國耕地面積為18.51億畝。比1996年減少1億畝。
2005年10月31日,國土資源部公布我國耕地面積為18.31億畝,比上年度凈減少542.4萬畝,全國人均耕地面由2004年的1.41畝降為1.4畝。
中國國土資源部12日公布了2006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報告。報告顯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為18.27億畝,比上年度末凈減少460.2萬畝,全國人均耕地面積1.39畝,逼近18億畝的紅線
根據“十一五”規劃綱要,到2010年末全國耕地面積必須確保不低於18億畝。這意味著,“十一五”期間中國年均凈減少耕地面積不能超過650萬畝。
2006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報告顯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國31個省(區、市)土地調查面積中,農用地98.58億畝,佔69.1%;建設用地4.85億畝,佔3.4%;未利用地39.17億畝,佔27.5%。
根據變更調查報告,2006年全國建設佔用耕地387.8萬畝,其中當年建設佔用耕地251.0萬畝,比“十五”年均建設佔用耕地減少24%,往年未變更上報的建設佔用耕地136.8萬畝;災毀耕地53.8萬畝;生態退耕509.1萬畝;因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60.3萬畝。
上述4項加起來,2006年全國共減少耕地1011.0萬畝。同期,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550.8萬畝。
2009年2月26日,國土資源部公布的2008年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面積為18.2574億畝,又比上一年度減少29萬畝。
2021年8月26日,自然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成果。中國耕地面積19.179億畝,園地3億畝,林地42.6億畝,草地39.67億畝,濕地3.5億畝,建設用地6.13億畝。數據還顯示,10年間,生態功能較強的林地、草地、濕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地類合計增加了2.6億畝,可以看出我國生態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可耕地面積前十大國家
排名 | 國家 | 面積(平方公里) |
1 | 美國 | 1,744,480 |
2 | 印度 | 1,596,500 |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1,432,960 |
4 | 俄羅斯 | 1,217,810 |
- | 歐盟(25國) | 981,330 |
5 | 巴西 | 590,000 |
6 | 澳大利亞 | 494,020 |
7 | 加拿大 | 456,600 |
8 | 烏克蘭 | 324,520 |
9 | 奈及利亞 | 320,000 |
10 | 阿根廷 | 2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