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調整法
農業調整法
《農業調整法》,是美國大蕭條時期,由美國總統羅斯福頒布的一項關於農業的。
目錄
《農業調整法》是美國大蕭條時期,由美國總統羅斯福頒布的一項關於農業的。
1918年第1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歐洲農業遭到嚴重破壞,美國農民因看好出口市場而大量增產。但至1920年歐洲農業迅速恢復,美國糧食因而出現嚴重生產過剩,價格開始大幅下跌,許多農產品價格低於生產成本,人民甚至用糧食取代煤當做燃料,農民因無法支付貸款而陷入財務困境。1933年美國總統小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就任後,隨即於國會通過農業調整法案(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AAA)以期振興美國農業。
美國農業調整法案先針對食品與服飾業課稅,再結合美國財政部資金對降低產出農民提供補助。這項法案計劃降低美國農業30%產出,期望將市場供需導向平衡。該法案也導致許多農民集體破壞農業設備與殺害牲口,並招致許多抗議。
1936年美國最高法院認為徵收特定族群稅收以補助農民為非法行為,並宣布農業調整法案違憲,法案大部分內容遭到廢止,許多中小型農業公司失去政府補助,又因減產計畫失去生財工具,多數皆離開自有農地尋求其他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