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頻振蕩

隨著電網互聯而產生的現象

發電機的轉子角、轉速,以及相關電氣量,如線路功率、母線電壓等發生近似等幅或增幅的振蕩,因振蕩頻率較低,一般在0.1-2.5Hz,故稱為低頻振蕩。

簡介


電力系統低頻振蕩
其產生的原因主要為電力系統中發電機並列運行時,在擾動下發生發電機轉子間的相對搖擺,並在缺乏阻尼時持續振蕩導致。
低頻振蕩是隨著電網互聯而產生的。聯網初期,同步發電機之間聯繫緊密,阻尼繞組可產生足夠的阻尼,低頻振蕩少有發生。隨著電網互聯規模的擴大,高放大倍數快速勵磁技術的廣泛採用,以及受經濟性、環保等因素影響下電網的運行更加接近穩定極限,在世界各地許多電網陸續觀察到低頻振蕩。
大致可分為局部模式振蕩和區域間模式振蕩兩種。一般來說,涉及機組越多、區域越廣,則振蕩頻率越低。

特徵


低頻振蕩的多重擾動特徵
一般認為,低頻振蕩是電力系統在遭受擾動后聯絡線上的功率搖擺。系統動態失穩是擾動後由於阻尼不足甚至是負阻尼引起的發散振蕩導致的。失穩的因素主要是系統電氣阻尼不足或缺乏合適的有功配合,通常是由以下幾種擾動引發的:(1)切機;(2)輸電線故障或保護誤動;(3)斷路器設備事故;(4)損失負荷。擾動現象一般要經歷產生、傳播、消散的過程,在傳播過程中可能引起新的擾動,同時針對擾動的操作本身也是一種擾動。所以,這些情況往往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關聯的,在時間、空間上呈現多重現象。這就是多重擾動存在的實際物理背景。持續惡化的互相作用最終將導致系統失穩、解列,形成大規模的停電事故。
電廠系統低頻振蕩的現象及處理
主要現象:系統頻率在一定範圍內振蕩,且具有與同步振蕩類似現象。
處理:
1) 應根據振蕩頻率、振蕩分佈等信息正確判斷低頻振蕩源;
2) 如振蕩源為本廠,則降低機組有功,直至振蕩平息;
3) 提高振蕩區域系統電壓;
4) 若有運行機組PSS未投入,應立即將其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