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要式

票據要式

票據是一種要式證券,即票據必須按法定方式作成方能有效。這種法定方式就是票據要式。它包括對票據必須記載事項的規定以及票據的流通轉讓、付款、追索等行為的方式、程序、手續等的規定。從各國的實際情況看,票據要式的內容不盡相同,但普遍採用“出票地法”的原則,即凡在出票地認為票據已具備各種要式,則在付款、背書等地同樣認為可以成立。通過規定票據要式,就可使票據的使用有法可循,票據本身的合法性容易鑒別,從而便利了票據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