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天津市機構改革中組建的政府部門。

徠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天津市廣播電視局、天津市文物局牌子。

簡介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舉行揭牌儀式。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將市旅遊局的職責,市文化廣播影視局的文化、廣播電視、文物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加掛市廣播電視局、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廣播影視局、市旅遊局。

主要職責


市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黨中央和市委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擬訂有關地方性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擬訂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四)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
(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活動。
(六)組織天津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宣傳推廣,指導、推進全域旅遊。開展廣播電視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七)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八)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和旅遊服務體系建設及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
(十)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十一)管理、指導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三)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網路遊戲服務監管,負責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
(十四)指導推動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五)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
(十六)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
(十七)負責廣播電視專用網和頻道頻率的技術規劃管理,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八)管理、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確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
(十九)指導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
(二十)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查處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要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二十一)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二十二)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二十三)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四)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二十五)組織推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處室


辦公室
負責局黨委日常工作和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局年度工作總結及計劃。負責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建議提案、信訪、聯絡接待、機關財務、年鑒和史志編纂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綜合協調直屬單位業務工作。
政策法規處
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負責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依法行政考核、法治宣傳教育。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承擔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重要政策調研工作。
幹部人事處
負責機關的機構編製、工資、福利、幹部錄用、培訓、交流、職務升降、監督、考核、調動、退休以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負責幹部政審工作。指導直屬單位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工資、福利等工作。
財務與基建處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保障資金正常運轉。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工作。指導重點文化、旅遊、廣播電視設施建設和基層設施建設的資金管理。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統計工作。統籌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對口支援工作。
藝術處
擬訂全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舞台藝術、美術等門類藝術的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優秀文藝作品。負責組織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和重大文藝活動。負責全市民營文藝院團的指導、服務和管理。
公共服務處(文化中心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發展規劃、標準、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指導公共圖書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服務工作。指導群眾文化、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市級公共服務活動的安全監管、應急處置。指導協調天津文化中心各文化場館公共服務和接待工作。協調管理天津大劇院
教育培訓處
負責編製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的考試、考級。指導文化和旅遊與高等學校共建及職業教育工作。負責旅遊培訓教材的編寫審定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系統專項課題研究工作。負責人才工作和職稱評定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負責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指導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的安全監管、應急處置。
產業發展處
指導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促進文化、旅遊和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鄉村旅遊、工業旅遊、紅色旅遊發展。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領域招商引資工作.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推動文化和旅遊領域產業園區、基地建設。負責文化和旅遊會展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文創產品和旅遊商品的開發、推廣、賽事組織和旅遊商品產業化的促進工作。
規劃與資源開發處
擬訂全市文徠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調查、規劃、開發、保護。負責制定旅遊市場開發、營銷戰略。指導推動全域旅遊。指導休閑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負責區域旅遊合作和旅遊線路開發。
市場管理處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工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管市場服務質量。承擔文化和旅遊行風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旅行社的管理、等級評定,負責出境旅遊團隊管理。負責全市星級飯店、A級景區的評定和服務質量管理。協調文化旅遊綜合執法機構。負責旅遊市場統計及信息發布。
政務服務處
負責市級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行政審批項目的統一受理、審核、審批。指導區級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行政審批。負責整理、歸檔行政審批檔案資料。負責編製全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協調做好文化類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活動促進處
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性旅遊活動,培育和打造活動品牌。負責促進大型旅遊活動,指導安全監管、應急處置。組織國內旅遊推介及旅遊交易活動。協調接待外省市旅遊機構來津推介。負責國內旅遊市場開發及城市形象宣傳推廣、假日旅遊、聯繫新聞媒體開展旅遊宣傳工作。
傳媒宣傳管理處(電視劇處)
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工作。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製作播出。審核重大革命和重大歷史題材電視劇創作。承擔電視劇製作、引進、對外合拍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對國產、引進和對外合拍電視劇的內容進行審查。負責對境外廣播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的監督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優秀作品的評定、推薦。
科技處(安全傳輸保障處)
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並指導實施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編製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指配頻率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廣播影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推進廣播電視覆蓋、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廣播電視重點單位安全保障工作。
傳媒機構與網路視聽節目管理處(媒體融合發展處)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字業務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監管公益廣告製作、播出。負責監管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文物保護處
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的實施工作。負責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核、申報。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項目、考古有關審核報批事務及相關資質、資格的認定。組織開展全市文物資源調查工作。指導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監管工作。
博物館與社會文物處
指導博物館與社會文物業務工作。協調本市國有館藏文物的調撥、修復、複製工作。組織指導建立本市一級文物藏品檔案和市屬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的館藏文物檔案。指導全市博物館建設及協作、交流工作。負責文物拍賣、進出境和鑒定管理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港澳台事務處)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管理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開展旅遊市場品牌戰略國際合作,統籌建立全市旅遊對外推廣體系,指導各區開展品牌建設,舉辦國際旅遊節慶展會,組織各區和企業赴境外開展推廣活動。指導本市駐外旅遊辦事機構工作。
安全監管處
統籌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行業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機關應急工作。組織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綜治、反恐、反邪教、應急、掃黃打非、掃黑除惡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
黨建工作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統戰處)
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的黨建、統戰、離退休幹部、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局黨委中心組學習及全局黨員幹部理論學習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等局黨委宣傳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統戰、離退休幹部、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文化類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巡察工作辦公室
向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統籌、協調、指導巡察組開展工作。承擔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對局黨組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配合有關部門對巡察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培訓、監督和管理。向市委巡視工作辦公室報送工作規劃、工作總結和工作信息等。

現任領導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姚建軍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副書記:唐海波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李茁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游慶波、馬政、徐恆秋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黨組成員:尹大勇、王蘭同
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二級巡視員:康書祥、馬慶余、劉桂明

公益項目


2020年2月16日,天津北方演藝集團和天津市文化和旅遊局聯合打造的公益項目“名家新秀藝術雲課堂”正式上線。首批確定參與“雲課堂”公益項目直播的名家新秀共有34位,全部來自天津市各大國有文藝院團。疫情防控期間,他們將在線分享藝術知識,導賞藝術精品,發布抗“疫”新作,宣傳防疫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