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交易員

魔鬼交易員

魔鬼交易員,是指躲避銀行內部監控進行違規交易的交易員,2011年9月,瑞銀(UBS)發現旗下投行部門一名交易員違規操作造成大約20億美元的損失,“魔鬼交易員”的醜聞又重出江湖。

職業介紹


出現背景

金融市場動蕩以及嚴格的監管措施陸續出台,給歐美投資銀行的生存發展增添困難。一些交易員願意鋌而走險,其實也是為了高昂的傭金。“魔鬼交易員”事件再次發生顯示歐美金融機構的治理問題。
“魔鬼交易員”雖然違規私自用銀行的錢進行大手筆交易,但有時也是在為銀行賺錢。2002年落網的愛爾蘭聯合銀行美國巴爾的摩分公司交易員約翰·魯斯納克為銀行造成了7.5億美元的損失,但是他和公司的另一位外匯交易員每年為公司賺取近1000萬美元,後來銀行高層闢謠說他並不是公司的“明星交易員”。

違規操作

任何銀行都有一定的授權體系,但漏洞仍然難以避免,設定交易額度的限制很容易,但監管這些額度限制卻是另一回事。
投行交易系統中,通過單邊概念可以使實際交易額超過系統限額。假設系統限額為600萬美元,交易員單邊做了500萬美元交易后,理論上僅剩100萬美元額度,但若同時做一筆200萬美元的反方向交易來對沖,那麼實際凈額就增加到300萬美元,這時,交易員就“創造”了額度。對於交易員而言,一種方法是偽造反向交易,這樣事實上單邊交易的額度就可以無限擴大。另一種情況則是有些系統設置存在漏洞,理論上來說,不同產品有不同對沖係數,交易員的反向交易也應當是同類產品,但當系統設置不佳時,可能會認可非同類產品的反向交易,也使得交易員的單邊交易限額擴大。
每家(投行)可能都會出現這類問題。所謂的未授權交易,很可能在交易發生一段時間后都沒有人發現,關鍵要看公司的內控體系,而這方面的措施每個公司則都不一樣,發生未授權交易的頻率也大大不同。一般來說,交易虧損員工沒法賠。

重大事件

2008年,法國興業銀行交易員柯維爾違規操作,非法動用了500億歐元資金購買股指期貨,給銀行造成67億美元的損失。
而在20世紀90年代,人稱“無賴交易員”的英格蘭人尼克·利森,也曾因違規操作導致英國老牌商業銀行巴林銀行倒閉。尼克·李森的交易員從1994年底起,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進行套匯交易,期望利用不同地區交易市場上的差價獲利。然而,日經指數的走向卻與其判斷相反,最終造成14億美元虧損,而當時整個巴林銀行的資本和儲備金只有8.6億美元。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間,四名UBS員工曾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動用逾39個客戶賬戶,進行包括外匯及貴金屬交易在內的多項交易,每天至少操作50次未授權交易。2009年,UBS因此被英國金融監理署重罰800萬英鎊,創下第三高罰款紀錄。
2011年9月15日,瑞銀(UBS)承認,其投資銀行部門交易員進行的一項“未經授權的交易”,可能對其造成20億美元的損失,這一損失則可能令UBS第三季錄得虧損。消息傳出后,UBS股價應聲下跌,一度探低至9.88瑞郎,跌幅達9.6%,其股價2011年累積跌幅已達35%。倫敦警方逮捕了一名31歲的男子,因其涉嫌“濫用職權進行詐騙”。倫敦警方本次逮捕行動與瑞銀公布的交易員違規操作導致20億美元虧損事件有關。
揭秘“德爾塔1”
“德爾塔1”部門通常是大型投行證券金融或者金融衍生品部門的一部分,負責自營交易和經紀業務,通常通過多種“德爾塔1”產品相關戰略來盈利。
比如,一名想做空瑞士股票的客戶預計瑞郎將會上漲,“德爾塔1”會設計一個組合交易策略,將股票互換、期貨和ETF結合採用。因為這些衍生品價格反映的是標的證券走勢,它們被視為能夠作為對沖市場波動的工具,避免給銀行帶來額外風險。
“德爾塔1”是一個擁有線性、平衡回報軌跡的衍生工具,涉及ETF、股權互換、期貨、遠期、跟蹤和遠期利率協議等在內的多種工具。
“1”是指衍生品價格的變化幅度與標的資產變化幅度的比值達到過接近1.
舉例來說,如果富時100指數上漲1%,那麼從理論上說,考慮到未來指數成分變化、股息調整和遠期利率等原因導致的微小偏差外,(跟蹤)該指數的期貨合約也將上漲約1%。
作為業務的一部分,交易員創造一籃子跟蹤標的資產的衍生產品,在一些情況下,他們使用計算機程序,從衍生品和標的資產的微小价差中獲得利潤。
從理論上說,由於對各種證券組合進行投機活動,以及對沖了風險,這是一個相對低風險的部門。
事實上,“德爾塔1”是投行僅剩的幾種可用自營資本進行大筆押注的交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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