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活雜訊

社會生活雜訊

社會生活雜訊是指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雜訊、建築施工雜訊和交通運輸雜訊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分類


社會生活雜訊分為3類:營業性場所雜訊、公共活動場所雜訊、其他常見雜訊:
1)營業性場所雜訊,典型聲源包括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擴聲設備、遊樂設施產生的雜訊;
2)公共活動場所雜訊,典型聲源包括廣播、音響等雜訊;
3)其他常見雜訊,典型聲源包括裝修施工、廚衛設備、生活活動等雜訊。

控制和限制


社會生活雜訊可採取城市規劃分區和制定有關法令等措施加以控制和限制。家用電器等小型機械的製造應提高加工精度和改革機械結構,以減弱雜訊的輻射。在辦公室內利用雜訊調節器發出一種低聲級低頻的穩定雜訊,來掩蔽某些擾人的雜訊,這種方法在某些地方已得到應用。

雜訊掩蔽


人對一個聲音的聽閉因受雜訊的影響而提高的現象。這個被提高的聽閡稱為娜掩蔽鬧”,造成這一現象的雜訊稱為掩蔽雜訊。在日常生活環境中,雜訊的存在有弊也有利。例如,雜訊可能掩蔽警報信號,影響人們的安全,或者掩蔽講話的聲音而影響正常活動。而在特定的情況下,平穩的雜訊(例如通風機運轉時的雜訊)可以掩蔽機密談話的聲音或減弱遠處聲音的干擾。
用一個聲音來掩蔽另一個聲音,其效應決定於這兩個聲音的聲壓級和頻譜。如果兩個聲音同時存在,而掩蔽聲較強,頻率相近,則所產生的掩蔽效應最大。用低頻聲掩蔽高頻聲有效,而用高頻聲來掩蔽低頻聲較難。
在安靜的環境中,提高一個聲音的聲壓級,使它超過人對它的聽圃時,這個聲音的響度即開始增加。以語言聲為例,如果它的聲壓級超過聽閡以上40-60分貝,即可使聽者聽得清楚而省力。但在吵鬧的環境中,只有在被掩蔽的聲音的聲壓級增加到超過它的掩蔽閉時,聲音的響度才開始增加。大約超過它的掩蔽闌2D分貝時,聲音才會恢復在無掩蔽雜訊情況下所具有的正常的響度。在現代企業或事業單位中,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便於互相聯繫,管理系統常採用開放式平面布局低頂棚的大型辦公室進行工作。為了保證各部分人員討論問題時不致互相干擾,常使用掩蔽雜訊使說話聲在3---5米以外的地方變得模糊不清。這種背景雜訊的聲源應該是分散的,使雜訊級可以控制並在大面積內分佈均勻。
辦公室各組間常用隔聲屏棒以進一步減少互相干擾。在用輕質隔牆分開的互相鄰接的普通辦公室中,由於這種隔牆隔聲量很低,往往造成兩窒之間語言聲的串通,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也須要提供上述背景雜訊環境。

污染防治


在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因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商業企業,應按規定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擁有的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設備的狀況和防治環境雜訊的污染設施的情況。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核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