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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東
國民黨少將
周東原名棟才,廣東省四會縣大沙鎮黃崗周屋村人,出身貧寒。辛亥革命初期,為生計外出當兵。后入陸軍軍官講習所學習。畢業后歷任粵軍第三師排長、連長。 1925年,國民革命軍第四軍成立,任第十師營長、第二十九團上校團長。
目錄
民國20年(1931)起,周棄軍從政,1931年6月-1939年1月曆任四會、普寧、饒平、增城縣長。1939年4月,再任四會縣長。
周東先後兩次出任四會縣長。初次上任不久,即遇特大水災。八條堤圍崩決,周積極向上級要求賑濟,同時發動海內外19個商會、社團捐賑,並組織民眾以工代賑修復堤圍。在任期間,重視民生工作,厲行禁煙(鴉片),打擊煙販,支持辦衛生事業,親自兼任慈惠醫院院長,注重植樹造林,在縣政府設立農推廣處,建錦木苗圃場;重視教育,培養師資;在四會中學附設師範班,將黃崗玉虛宮改建為黃崗社學(后改小學);擴建中山公園,在塔崗和黃崗修建“抗戰茶亭”,方便路人歇息;並順應潮流,支持創辦《四會周報》;取消花捐作縣長個人津貼開支的慣例;堅持抗日主張,對共產黨在縣內秘密活動寬容處理。他在增城任職時,縣境被日軍佔領,周率政警隊與敵偽開展鬥爭,牽制敵人頗有成效。
民國31年(1942)7月調任廣東省第一行政督察專區委員兼少將保安司令(駐開平三埠)。民國33年1月因跌傷腳辭職回鄉。不久又出任四會縣參議長,至民國38年夏辭職。解放前夕往香港,並接受共產黨統戰部門的指示,在香港協助做統戰工作;建國后,遵照統戰部門的意見返回大陸。1950年4月省司法部門認為周有歷史罪惡,將他判處死刑。1989年10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議認定屬錯殺,予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