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生活

公共生活

公共生活,是人們在公共空間里發生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共同生活。與家庭生活和學校生活比較,公共生活的領域更加廣闊,內容更加豐富、表現更加精彩紛呈。

定義


是指現代人類學下的具體表現形式。

特徵


當代公共生活的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的幾個方面:
活動範圍的廣泛性。
經濟社會的發展,使公共社會的場所和領域不斷的擴展,從傳統的公交車。影劇院,圖書館,公園,集體宿舍等到新興的證券案交易所,人才市場等,特別是網路是人們的公共生活進一步擴展到虛擬世界。人們即使足不出戶,也可以通過電話,網路等現代通信工具介入社會公共生活。
活動內容的公開性。
公共生活是社會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公眾性生活,它能為社會全員所享有,不具有排他性,它涉及的內容是公開的,沒有秘密可言。因此,為了提高公共生活質量,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應該對自己的公共生活行為負責。
交往對象的複雜性。
在很長的歷史時期內,由於生產力不發達,人們往往是在熟人社會中活動,交往圈很小,人際關係也比較簡單和清晰;當今社會,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社會分工的日益細化,社會公共生活領域不斷擴大,使人們在公共生活中的交往對象不再局限於熟識的人,而是進入公共場所的人任何人,因此,公共生活領域像一個陌生人社會,增加了人際交往信息的不對稱性和行為後果的不可預期性,從而造成了交往對象的複雜性。
活動方式的多樣性。
當代社會的發展使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新的變化,也極大的豐富了人們公共生活的內容和方式。主要表現為公共場所的增加和公共設施的完善,給公共生活的內容和方式提供良好的條件。

規則


公共活動中必須遵循的一些簡單的、起碼的行為準則,它的適用範圍很廣泛,涉及到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社會、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各種複雜關係。隨著現代社會生活領域的不斷擴大,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的提高,特別是隨著現代高科技的日益發展及其成果的廣泛運用,人們活動空間及道德視野的更加廣闊,社會公德的內容也越來越豐富。
比如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甚至人在外層共建活動應當遵守什麼樣的倫理規則問題等等,也顯得越來越突出了,在這方面,社會公德的新內容主要表現為人與自然的倫理關係。從我國社會的實際出發,結合當前整個世界人類生活發展的要求,現代社會的社會公德規範,主要有下述的一些內容。
1、文明禮貌,提倡人們互相尊重
作為社會公德的基本要求——人們的行為文明狀況,它集中反映的是社會成員的文明教養程度,而禮貌則是這種文明程度在人際交往中的外在表現形式。作為社會公德的一個基本規範,文明禮貌是在人際交往中的一種道德信息,它說明了一個人對別人的尊嚴和人格的尊重。
2、助人為樂,發揚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精神,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主要應當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社會主義人道主義要求對每個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和人格,給予充分的尊重和維護。
第二,社會和國家對每個社會成員要切實關心和愛護,每個社會成員之間都要互相關心和互相愛護,這是社會主義人道主義又一個顯著的道德要求。
第三,社會主義人道主義要求社會團體和每個社會成員,對那些遭到不幸和困難的人們,在道義上和物質上給予同情、支持和切實的幫助。
第四,社會主義人道主義要求社會和每個社會成員都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為每個社會成員的全面發展創造越來越好的社會環境。
第五,在現代法治社會中,人的文明水平越來越提高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對那些正在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已經放下武器的敵對分子,必須給予他們以人道的待遇,不準侮辱他們的人格,給他們悔過自新、重新作人的機會和出路;對於被改造中的犯人進行刑訊、逼供及其他殘忍做法,都是社會主義人道主義所堅決反對的。
3、愛護公物,增強社會主義主人翁的責任感
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國家和社會的公共財物、集體的財產,是全體社會成員進行社會性活動、實現共同利益的物質保證,也是滿足勞動者個人利益和人們當前利益的共同物質條件。所以,以社會主義翁的責任感,維護和珍惜國家、集體的財產,愛護公物,是社會公德的基本要求。對社會共同勞動成果的珍惜和愛護,是每個公民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它體現了社會主義集體主義精神,既顯示出個人的道德修養水平,也是整個社會文明水平的重要標誌。
4、保護環境,強化生態倫理觀念
在全球範圍內,加強生態環境倫理教育,進行社會公德建設,有著深刻的現實意義。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特別是在幾次產業革命和科技革命之後,人類的生產開發能力越來越強,而由於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人們逐漸形成了以征服自然界的主人自居的心理,因此向大自然索取的慾望也越來越大。這樣,在人類征服自然界的過程中,也對自然界造成了越來越嚴重的破壞。但是,自然界對人類的破壞性徵服,也進行了報復,這就是生態環境日益嚴重惡化給人類生存帶來的種種困境。關於這個問題,早在100多年前,恩格斯就提出過警告:“我們不要過分陶醉於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每一次勝利,起初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倒是往後和再往後卻發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最初的結果又消除了。”
5、遵紀守法,自覺維護公共秩序
在社會中,每個公民自覺地遵守紀律,是維護公共秩序地起碼道德條件。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已經形成了一種新地、自覺的“信任工人和貧農的組織性的紀律,是同志式的紀律,式互相尊重的紀律,是在鬥爭中發揮獨創性和主動性的紀律”,因此,這樣的紀律已經具有了明確的道德性質。隨著社會的發展,充分發揮出其在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中的特殊作用。在我國的改革開放新時期,鄧小平同志在提出要培養“四有”新人這個戰略任務的時候,其中一項就是要加強紀律教育,強調要遵守紀律。他說,過去革命年代就是靠紀律,而且式自覺的紀律,現在也必須有紀律,“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沒有紀律不行”。
自覺地遵守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對於每個公民來說,還有一個特別要求,即在說話公共秩序受到破壞、國家安全受到威脅地時候,應該見義勇為,挺身而出,堅決地與之進行鬥爭。這個道德要求,在當前的社會情況下,是有特殊重要現實意義的。因此,有些地區,對見義勇為的人給予獎賞,並且用法律的形式把它規定下來了。這不僅說明了我國人民法制意識的增強,而且也反映了我國人民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