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織造處
三織造處
初由工部管理,設織造監督、筆帖式、庫使各一員,屆三年更換。
目錄
始置於明,各以提督太監一人管理。清因之,惟罷提督太監,改設織造監督之官,簡稱織造。初由工部管理,設織造監督、筆帖式、庫使各一員,屆三年更換。順治十八年(1661)改隸內務府,定一年一換。康熙元年(1662)正月,三織造處各增設庫使一員;二年二月復定,三織造處各設織造一員、筆帖式二員、庫使三員,長駐久任;六年六月各增設司庫一員,即於各該處庫使內選補,庫使不開缺。乾隆二十八年(1763)六月定,三織造處之筆帖式、庫使、屆五年更換一次。其所承辦之事宜,康熙四年(1665)十一月定:江寧織造處承辦大紅蟒緞、大紅緞、片金、折纓等項,杭州織造處承辦紡絲綾、杭綢等項,蘇州織造處承辦毛青布等項(乾隆三十一年復定每年派織布匹超過三萬匹者,將超過部分分派江寧等處織辦)。其應織花樣、顏色、數目,均由內務府廣儲司緞庫、茶庫擬定,分派該織造處照式織辦。凡上用緞匹等項,由三織造輪年督運從陸路進京(道光七年改由司庫代運),暫貯廣儲司銀庫,呈明派官挑選,將所收數目具奏,並移會戶部銷算;官用緞匹等項,輪派司庫、筆帖式、庫使各一員由水路運至楊村,呈報內務府移咨兵部派官車起運進京。據乾隆十年(1745)統計,三織造處共設機器一千八百餘張,有機匠五千五百餘名,其他匠役一千五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