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萬春

革命烈士

李萬春,生於1918年,1951去世,又名李柏,招遠縣畢郭吳家村人。革命烈士。

生平


1934年道頭五小畢業后在本村教學。

履歷


1938年參加當地王志成組織的抗日游擊隊,翌年該部被蔡晉康強行改編。1940年7月,李萬春從蔡部策反70餘名士兵,投入抗日部隊,同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3年,任招遠縣政府司法科長,1945年12月代理縣長,1946年6月任副縣長。1947年5月,任擔架大隊支前大隊長,率民工支援魯南戰役。9月回招,正值國民黨軍隊進犯膠東,他帶領積極分子和群眾同甘共苦,與敵周旋,保護了共產黨在招遠的基層組織和兵工建設。1948年,兩次率民工支前。1949年2月公布為招遠縣長,4月任支援西南工作團政委,隨軍南下。12月任四川墊江縣縣委副書記,主持全縣工作。1951年2月5日(農曆正月初一),墊江縣反動“道二教”發起武裝叛亂,圍攻墊江縣城,企圖勾結城內國民黨起義的30軍,裡應外合。李萬春聞變不驚,令守備部隊和機關幹部閉門守城,布防迎敵,並置安危於不顧,親入30軍找到軍長魯崇義,曉以大義,指明利害,使其電令所屬部隊解危,消除了叛亂。1951年8月23日,李萬春病逝,被批准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