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計算對象

計算產品成本過程中的承擔客體

成本計算對象是成本計算過程中所歸集和分配費用的承擔者。由成本計算的空間範圍(全廠或某一生產階段)時間範圍(成本計算期——月度或生產周期)和成本計算實體(產成品或半成品)三個基本要素所構成。上述要素的組合形式,取決於企業的生產特點和成本管理要求。在工業企業里,一般有三種基本成本計算對象:(1)在大量大批、單階段生產,或大量大批,多階段生產但成本管理不要求分階段核算成本時,成本計算對象就是全廠某月份生產的某種產成品:(2)在大量大批,多階段生產,成本管理要求按階段核算成本時,成本計算對象就是各階段某月份生產的某種半成品或產成品:(3)在單件小批組織生產情況下,無論生產工藝是單階段還是多階段,成本計算對象一般都是全廠某一生產周期生產的某批(件)產成品。交通運輸企業可以單台運輸設備的“噸公里”為成本計算對象:建築施工企業可以工程項目為成本計算對象,農業企業可以農作物品種為成本計算對象等等。

定義


成本計算對象的定義:
成本計算對象,是指計算產品成本過程中,確定歸集與分配生產費用的承擔客體。為了正確計算產品成本,首先就是要確定成本計算對象,以便按照每一個成本計算對象,分別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或成本計算單),來歸集各個對象所應承擔的生產費用,計算出各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因此,正確確定成本計算對象,是保證成本核算質量的關鍵問題。

確定


成本計算對象的確定:
以工業企業為例。生產類型如按生產組織來劃分,可以分為大量生產、分批生產、單件生產三大類。大量生產是指不斷地重複生產同品種產品的生產,如一般的紡織生產、冶金生產等。分批生產是指按照購買單位的訂貨或事先規定的產品批別和數量進行的生產,同品種的產品要隔一段時期再可能重複生產,如服裝生產和機器製造等。單件生產是指根據有關部門及單位的要求,生產個別的、品種不同的產品的生產,同品種的產品很少重複生產,如重型機器製造和造船等。
生產類型如按工藝技術過程來劃分,可分為簡單生產和複雜生產兩大類。簡單生產是指整個工藝技術只有一個階段,或者雖有幾個階段,但階段之間是不能分隔的,如發電和採掘等。複雜生產是指整個工藝技術過程由若干個生產階段所組成,並且階段之間是可以分隔的。複雜生產按照加工方式,還可以分為連續式複雜生產和裝配式複雜生產兩種。連續式複雜生產,是原材料在加工成為產品之前,要經過若干個連續生產步驟,如紡織、造紙等。裝配式複雜生產,通常是將各種原材料平行地進行加工,製成多種零、部件,然後再裝配成產成品,如機床製造、汽車製造等。
產品成本計算的對象,應當根據上述生產類型,結合成本管理的要求來確定。在分批生產的單件生產的企業里,生產的安排和對產品成本的分析是根據產品批別來進行的,因此產品成本計算對象為每批產品,成本計算單按產品的批別設置;在大量生產的企業里,產品和半成品的品種較固定,生產的安排和對產品成本的分析是根據產品和半成品的品種來進行的,當企業的工藝特點是簡單生產時,成本計算對象就是每種產品;當企業的工藝特點雖是複雜生產,但企業在管理上並不需要計算及分析半成品成本或零部件成本時,成本計算對象也是每種產品,成本計算單按每種產品來設置;當企業的工藝特點為複雜生產,且企業在管理上並需要計算及分析半成品成本或零部件成本時,成本計算對象應是各加工步驟的半成品、零部件及每種產品,成本計算單也要分別按半成品、零部件和各種產品來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