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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公主
唐宣宗女兒
永福公主李氏(?-?),唐朝第十六位皇帝唐宣宗李忱之女,母不詳。
永福公主(?—?),唐宣宗李忱之女,母不詳。公主曾許嫁於琮。當時宣宗正選士大夫尚公主,鄭顥就對於琮說:“你才華出眾,但太過不拘小節,才被眾人詆毀壓抑。去應徵駙馬吧。”於琮答應了。皇家很快答應了婚事,打算讓永福公主嫁給他。並讓於琮連連陞官,先是秘書省校書郎、右拾遺,賜緋,又升左補闕,賜紫。突然,宣宗下旨,這門婚事取消。宰相問為什麼,宣宗說:“我這個女兒,前幾天和我一起吃飯,在我面前就敢因為一點小事把筷子折了,這樣的性情,恐怕不能做士大夫的妻子。”結果,把廣德公主嫁給了於琮。
新唐書列傳第八
宣宗十一女。
萬壽公主,下嫁鄭顥。主,帝所愛,前此下詔:“先王制禮,貴賤共之。萬壽公主奉舅姑,宜從士人法。”舊制:車輿以鐐金扣飾。帝曰:“我以儉率天下,宜自近始,易以銅。”主每進見,帝必諄勉篤誨,曰:“無鄙夫家,無干時事。”又曰:“太平(太平公主)、安樂(安樂公主)之禍,不可不戒!”故諸主祗畏,爭為可喜事。帝遂詔:“夫婦,教化之端。其公主、縣主有子而寡,不得復嫁。”
永福公主。
齊國恭懷公主,始封西華(西華公主)。下嫁嚴祁。祁為刑部侍郎。主薨大中時,追贈及謚。
廣德公主,下嫁於琮。初,琮尚永福公主,主與帝食,怒折匕箸,帝曰:“此可為士人妻乎?”更許琮尚主。琮為黃巢所害,主泣曰:“今日誼不獨存,賊宜殺我!”巢不許,乃縊室中。主治家有禮法,嘗從琮貶韶州,侍者才數人,卻州縣饋遺。凡內外冠、婚、喪、祭,主皆身答勞,疏戚鹹得其心,為世聞婦。
義和公主。
饒安公主。
盛唐公主。
平原公主,薨咸通時,已而追封。
唐陽公主。
許昌庄肅公主,下嫁柳陟。薨中和時。
豐陽公主。
新唐書列傳第二十九
初尚永福公主,主未降,食帝前,以事折匕箸,帝知其不可妻士大夫,更詔尚廣德公主。
資治通鑒卷第二百四十九
夏,四月,辛卯,以校書郎於琮為左拾遺內供奉。初,上欲以悰尚永福公主,既而中寢。宰相請其故,上曰:“朕近與此女子會食,對朕輒折匕箸。性情如是,豈可為士大夫妻!”乃更命悰尚廣德公主。二公主皆上女。琮,敖之子也。
東觀奏記
始選前進士於琮為婿,連拜秘書省校書郎、右拾遺,賜緋,左補闕,賜紫,尚永福公主,事忽中寢。丞相上審聖旨,上曰:“朕此女子,近因與之會食,對朕輒折匕箸,性情如此,恐不可為士大夫妻。”許琮別尚廣德公主,亦上次女也。
唐語林
宣宗時,前進士於琮選尚永福公主,連拜秘書,擢校書郎、右拾遺,賜緋;左補闕、賜紫。事忽中止。丞相上審聖旨,上曰:“此女子,朕近與會食,對朕輒折匕箸。性情如此,恐不可為士大夫妻。”尋改琮尚廣德公主,亦上次女也。
南部新書
大中中,於琮選尚永福公主,忽中寢。泊審旨,上曰:“朕此女子,因與之會食,對朕輒折匕筋,情性如此,恐不可為士大夫妻。”尋改尚廣德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