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拘留

預防性拘留

預防性拘留。指在起訴和審判前將被告人監禁的做法,以防止其犯罪。

概述


預防性拘留基於將被告人釋放不符合社會最大利益的這個假設。在此假設前提下,假若政府認為將被捕人士釋放可能會危害社會秩序或國土完整,政府可以將有關人士拘留若干時間,以防止其造成危害。
預防性拘留是一項非固定性的監禁。通常用於高風險的犯罪份子﹐在他們被認為對社會仍有風險之前﹐他們將不會得到釋放。
在大部份的民主政體中,除非在罕有及特別的情況下(例如,反恐怖主義),所有人不可在不獲告知理由的情況下被拘捕。所有被捕的人士必須於24小時內交給地方法官。被捕人士有權選擇由律師代表或自行辯護。視乎不同法例,律師可於拘留時立即傳召,或幾天甚至幾星期後。
但世界人權會指出,預防性拘留違反人權。

例外情況


然而,亦存在著例外情況。3個月後,個案會交由顧問委員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