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剖面圖
將房屋剖開所得的投影圖
建築剖面圖,指的是假想用一個或多個垂直於外牆軸線的鉛垂剖切面,將房屋剖開,所得的投影圖,簡稱剖面圖。剖面圖用以表示房屋內部的結構或構造形式、分層情況和各部位的聯繫、材料及其高度等,是與平、立面圖相互配合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圖樣之一。
剖圖量根據房屋具況施際需決。剖切般橫,即側,必縱,即。置選擇反映房屋構造較複雜典型,窗洞置。若層房屋,選擇樓梯層、層。剖圖圖圖標註剖切符號編號致,-剖圖、-剖圖。
剖圖斷,材料圖例粉刷層樓、層線示則及,圖。
習慣,剖圖畫基礎腳。
1.表示牆、柱及其定位軸線。
2.表示室內底層地面、地坑、地溝、各層樓面、頂棚,屋頂(包括檐口、女兒牆,隔熱層或保溫層、天窗、煙囪、水池等)、門、窗、樓梯、陽台、雨篷、留洞、牆裙、踢腳扳、防潮層、室外地面、散水、排水溝及其它裝修等剖切到或能見到的內容。
3.標出各部位完成面的標高和高度方向尺寸。
(1) 標高內容。室內外地面、各層樓面與樓梯平台、檐口或女兒牆頂面、高出屋面的水池頂面、煙囪頂面、樓梯間頂面、電梯間頂面等處的標高。
(2) 高度尺寸內容。
外部尺寸:門、窗洞口(包括洞口上部和窗檯)高度,層間高度及總高度(室外地面至檐口或女兒牆頂)。有時,后兩部分尺寸可不標註。
內部尺寸:地坑深度和隔斷、擱板、平台、牆裙及室內門、窗等的高度。
注寫標高及尺寸時,注意與立面圖和平面圖相一致。
4.表示樓、地面各層構造。—般可用引出線說明。引出線指向所說明的部位,並按其構造的層次順序,逐層加以文字說明(如圖3.2.15中的樓層和屋頂的構造說明)。若另畫有詳圖,或已有“構造說明一覽表”時,在剖面圖中可用索引符號引出說明(如果是後者,習慣上這時可不作任何標註)。
5.表示需畫詳圖之處的索引符號。
1.了解剖切位置、投影方向和繪圖比例;
2.了解牆體的剖切情況;
3.了解地、樓、屋面的構造;
4.了解樓梯的形式和構造;
5.了解其他未剖切到的可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