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

心理學名詞

觀察學習和榜樣行動,減少了阻止個體以某種方式行動的內心限制,解除了約束。由榜樣解除內心約束就是行為的感染。

目錄

介紹


在從眾現象中,個體想要以某種方式行動,但由於群體以另一種方式行動,因而使個體處於心理衝突中。然而,也有個體想要以某種方式行動,但感到內心有些猶豫或束縛,阻止個體這樣做。當他看到群體中有人以他想要做的方式行動后,於是他便跟著以這種方式行動。
人們早就注意到了行為感染的過程。社會學家曾用“感染”的觀點,描述了暴徒們的行為,例如,流氓團伙。雷德爾(Redl)提出了一個有關“行為感染”的更為簡明的定義。他指出,在感染髮生之前,必須存在四個條件:①觀察者受到激勵,想要以一定的方式行動;②觀察者知道如何完成這種行為,但是沒有完成它;③觀察者看到了一個榜樣完成了這種行為;④觀察了榜樣之後,觀察者完成這種行為。我們認為,從一般意義上說,感染是對某種心理狀態的無意識、不由自主的屈從;在個體意義上說,感染是通過言語、表情、動作及其他方式引起他人相同的情緒和行為,這裡主要是情緒的傳遞。
情緒的感染是在無壓力的條件下產生的,是一種無意識的和不由自主的屈從,感染者往往產生與發出刺激者相同的情緒,即這是一種情緒上的從眾現象。而行為的“感染”不同於從眾在於,感染中涉及的衝突發生在個體觀察榜樣之前,而在從眾範式中,衝突發生在個體觀察榜樣之後。但無論情緒還是行為感染,都是在受感染者和發出刺激者有相近的背景情況,並在理智制約下完成的。
惠勒等人的研究表明,被試在觀察了一位榜樣實施侵犯性行為之後,與沒有榜樣的情況相比,更有可能出現侵犯性行為。在惠勒等人所做的一系列研究中,實驗者讓“助手”使一部分被試憤怒,而不使另一部分被試感到憤怒。接著指使第二個實驗的“助手”攻擊第一個“助手”,即引起被試憤怒的“助手”,讓被試觀察第一個“助手”受到攻擊的情況。最後,允許被試攻擊第一個“助手”。結果表明,看到過侵犯性榜樣的憤怒被試比沒有看過榜樣的憤怒被試,更具有侵犯性。憤怒了的被試本來就想攻擊使其憤怒的“助手”,但感到有約束而而不能這樣做。榜樣的行為減了這種約束,於是憤怒了的被試就更有可能實施侵犯性行為。
當實驗合作者增多時,觀望者的百分比亦迅速增加。這個研究結果表明,在一個有限範圍內做出某一特定行為的人的比例越高,行為感染的效果就越明顯。
西格爾曼(Sigelman)等人研究了違反法律的“感染”效果。他們觀察了駕駛員在街道拐角處的行為。這些街道拐角豎著交通禁令標誌,即禁止在紅燈時向右拐。一種條件下,有一位穿制服的權威人物站在拐角邊;另一種條件下沒有這麼一位權威人物在場。通過拐角的駕駛員有的可以觀察到一個榜樣進行一次違反交通法的右轉彎,有的就看不到這麼一個榜樣。當有一位權威人物在場時,違反交通法的右轉彎就很少出現。然而,一位觸犯交通法的榜樣會減少權威人物在場時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下,跟著榜樣向右轉彎的駕駛員就多。如果從行為“感染”的角度來解釋,被試本來是想右轉彎的,但由於一個權威人物在場,使他對自己有所抑制,但榜樣的行為減少了這種抑制,行為“感染”就發生了,被試按照榜樣的樣子進行了非法的右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