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社自由
結社自由
結社自由是公民按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組織或者參加具有持續性的社會團體的自由。結社自由是僅次於自己活動自由的最自然的自由,他同個人自由一樣不可轉讓。凡符合中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並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而組成的社會團體,都受到國家的保護。現在我國除中國共產黨外,有8個參政而不執政的民主黨派,以及工會,(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共青團,婦女聯合會等社會團體。為了繁榮科學和文化藝術,我國有協會,學會等團體。在民主國家裡,結社的學問是一門主要學問。
個人通過結社克服個人的無助,同利己主義的政黨、政府相抗爭,或為合法權益而成立,結社自由需維護本國的憲法和法律。
公民依法結成某種社會團體、進行社團活動的自由,它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通常分為以非營利為目的的政治、宗教、學術、慈善結社及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結社。現代大多數國家憲法規定的結社,主要指以非營利為目的的各種結社。各國憲法或有關法律對結社自由在作出各種保障的同時,也作出了一定的限制。通常有備案制、批准制2種。備案制,指公民結社后須向國家主管機關申報備案,以便國家監督、管理。批准制,指在社團組織成立之前須報國家主管機關批准,許可後方可正式成立。資本主義國家在初期對結社自由多採用批准制,而現代大多數國家則廢除批准制,採用備案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曆次憲法都確認和保障公民享有結社自由。中國對公民結社的管理大體採用批准制,即公民結社時,須向國家主管機關登記註冊,將所要成立的社團名稱、目的、地址、章程、活動範圍和地區、負責人的履歷、組織情況及社團成員人數、附屬機構或分支機構等方面的情況如實申報。
托克維爾的結社自由觀
第一,結社自由是反對多數暴政的天然屏障。
民主不是最好的政體,民主只是壞政體當中的好政體。人類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發現最好的政體。那種曾經自認為社會主義民主是人類歷史上最高類型的政體,最優越的政體只存在於理論當中,理想當中,烏托邦當中,卻沒有存在於現實當中。現實中的最美好的政體都是壞政體相對比較好的政體,卻沒有好上加好的政體。不是人的智慧無能,而是人的智慧有限,是人的劣根性使然。在專制社會,是少數人或一個人的暴政。在民主社會,是多數人的暴政。暴政只是人數的變化,在質上沒什麼變化。如何防止多數人的暴政,是民主社會的難題。民主社會與專制社會不同的是,專制社會不能結社,即使結社也不自由,所以在專制社會裡“一個偉大的民族不是要受一小撮無賴的殘酷壓迫,就是要受一個獨夫的殘酷壓迫。”民主社會能夠結社,並且結社是自由的,這是和專制社會最大的不同,結社自由是反對多數專制的一項必要保障,是防止暴政的堤壩。
第二,政治結社自由有效化解政治風險。
沒有政治結社自由,其它結社自由即使存在,也有被隨時取締的可能性。一般地說,政府對一般結社自由是允許的,因為一般結社自由可以公民不去關心國家大事。政府這樣做表面看來有利於政治穩定,化解政治不穩定因素,規避政治風險,可也同時帶來了更大的風險,即喪失了一種可以有效矯正弊端的手段。所以,政府不僅允許一般的結社自由,更要允許政治結社自由。因為一般結社有助於政治結社,政治結社又能使一般結社得到長足發展和驚人完善。
第三,結社自由是社會活力之源。
原子化的個人是飄浮的,如同無根的浮萍。人只在相互作用下,才能使情感和思想煥然一新,才能開闊自己的胸懷,才能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而能夠發揮這樣作用的,只能是結社。如果這一作用通過政府來完成,即通過政府來維持和改進人們的思想和感情的交流,那是極其危險的。政府一旦試圖走出政治活動的範疇就會“不知不覺地要實行一種令人難以忍受的暴政。”思想和感情的交流,是社會的事情,通過結社可以得到很好地解決,所以不能由政府包辦。政府要想破壞結社權,就得損害社會本身,使社會處於僵化狀態。結社自由使人們由關注身邊的小事進而能關心國家大家,從關心國家大事而能更好地處理好身邊的小事,培育良好的社會公共精神。
第四,結社自由與新聞自由相輔相成。
結社自由促進新聞自由,新聞自由促進結社自由,沒有結社自由的新聞自由和沒有新聞自由的結社自由是跛足自由。用托克維爾的話來說就是“報刊在製造社團,社會也在製造報刊。”社團的數目的增加必然帶來報刊數目的增加。社團的增加導致報刊的增加,報刊的增加會導致專制的減少。進一步說,結社自由和新聞自由共同建築了反專制的堡壘。
第五,可以使政府勤政。
一個政府具有天生的惰性,無所事事或不幹正事是所有政府的通病。收了納稅人的錢,不為納稅人辦事。花著就是花著,花完了再徵稅,稅不夠再強徵稅,徵稅都是以人民的名義征,辦事的時候就忘記了人民,這是專制政府的本質屬性,即使在民主政府也好不到哪裡去。而通過個人去抗議政府的不作為,強化的是政府的能力和能量,損失的永遠是個人。原子化的個人與政府相抗爭從來都是以卵擊石。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就得結社,建立政府之中的政府,以道義權威來抵抗政府的懶墮無異是最有效的辦法。托克維爾以他的反問方式證明了結社的作用:“如果在領導權之旁再建立一個道義權威幾乎與它同樣大的權力,你會認為領導權能夠長期只說不幹地混下去嗎?”
第六,結社自由是通向和平的陽光大道。
和平是人類的普世價值,和平有國內和平和國際和平。結社自由是國內和平的基本路徑。但通過和平的路並不好走,通過戰爭來實現和平,是人類的無奈之舉,並且通向和平以犧牲千百萬的生命為代價並不是人類的最高理想。目的善要求手段的善,善善相合,善善統一才是人類的至善。以和平的手段達到和平的目的,就是人類的至善。在托克維爾看來,結社的宗旨是溫和的,其手段是合法的,那麼社會就是和平而穩定的。美國的結社的第二個目的就是聯合起來進行競爭,從而找出最適於感動多數的論據,把多數拉進自己的陣營,再以多數的名義掌權,從而有效避免了暴力和暴政。結社“如果用和平一詞的話,那都是和平的政治組織。”
美國的結社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擁護同一見解的要在彼此建設純思想的聯繫。
第二階段組成只代表本黨的一個派系的小團體。
第三個階段建立國中之國,政府中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