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本太
曾任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
萬本太,男,漢族,1955年2月生,吉林農安人,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東北師範大學自然地理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在職博士,研究員。曾任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
1981年10月在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參加工作;
1983年03月-1984年04月,在日本神奈川縣工業實驗所進修;
1984年05月-1985年09月,任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質量室副主任;
1985年10月-1988年11月,任瀋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
1988年12月-1990年11月,任國家環保局污染管理司副司長;
1990年12月-1993年03月,任國家環保局自然保護司司長;
1993年04月-1994年08月,任全國人大環資委辦公室主任;
1994年08月-1996年07月,任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副站長;
1996年08月-2004年12月,任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站長;
2004年12月-2008年04月,任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生態司司長;
2008年05月-2008年08月,任環境保護部生態司司長;
2008年09月-2015年11月,任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
2015年11月退休。
書名 | 出版時間 |
《中國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研究》 | 2004年1月 |
2019年12月6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原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萬本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2月,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河北省紀委監委對原環境保護部總工程師萬本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萬本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多次利用公務出差之機,由地方環保部門陪同,參觀旅遊景點,違規接受環保企業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檔案資料,長期對組織隱瞞真實年齡,在幹部錄用和企業招聘中違規為他人謀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環保企業主贈送的禮金,通過安排課題項目為親屬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民營企業和個人在推介產品、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涉嫌受賄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萬本太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規矩意識淡漠、法律底線失守,干環保、吃環保,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生態環境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萬本太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河北省監委將萬本太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