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
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
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是為了解決廣播電視信號覆蓋“盲區”農民群眾收聽廣播、收看電視問題而由國家組織實施的一項民心工程,從1998年開始實施。
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
第一階段是1998年到2003年,完成了11.7萬個已通電行政村“村村通”工程建設。第二階段從2004年開始,完成了10萬個5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設。第三階段是“十一五”期間,全面實現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村村通廣播電視,全面加強農村廣播電視無線覆蓋。2006年加強全國農村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工作全面展開,中央財政投入資金5億元,更新了各地轉播中央第一套廣播節目、第一套和第七套電視節目的470部調頻廣播和電視發射機,對676部在播的調頻廣播、電視發射機給予了運行維護經費補助。 2006年9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新時期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6]79號),《通知》明確了“十一五”期間“村村通”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
2006年印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新時期廣播電視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6]79號)明確要求:充分發揮各地現有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轉播台(站)的作用,通過加快設備更新改造、增加轉播節目套數、加強運行維護,大力提高農村地區的廣播電視無線覆蓋水平,使廣大農民群眾能夠無償收聽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廣播節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電視節目,以及本省第一套廣播電視節目的4套以上的無線廣播節目和電視節目。
在新時期“村村通”工作中,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地方各級廣電部門將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紮實推進農村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工程建設,逐步提高農村地區廣播電視無線覆蓋水平,不斷改善和提高廣大農村群眾收聽收看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的水平和質量。
廣播電視建設
同時,國家對覆蓋農村地區的廣播電視無線發射台站用電給予電價優惠政策,對建設經營農村有線電視網給予一定期限免征營業稅和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2007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廣電總局聯合印發了《“十一五”全國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設規劃》,明確“十一五”期間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設目標和任務有兩項:一是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廣播電視覆蓋盲村建設,要求到2010年底,全面實現20戶以上已通電自然村村村通廣播電視,力爭使現有20戶以上自然村廣播電視盲點的農民群眾能夠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第七套和本省第一套在內的8套以上電視節目,收聽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和本省第一套在內的4套以上廣播節目;二是加強農村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大力提高農村地區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水平,使80%以上的農村人口能夠用電視機、收音機直接收看收聽到包括中央電視台第一套節目、第七套節目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第一套節目在內的4套以上無線電視節目和4套以上無線廣播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