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蘭塞姆·羅傑斯
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卡爾·羅傑斯(Carl Ransom Rogers,1902年1月8日-1987年2月4日),美國心理學家,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從事心理諮詢和治療的實踐與研究,主張“以當事人為中心”的心理治療方法,首創非指導性治療(案主中心治療),強調人具備自我調整以恢復心理健康的能力。
羅傑斯1947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56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
卡爾·蘭塞姆·羅傑斯
羅傑斯小的時候就比較聰明,在上幼兒園之前就能很好地閱讀。他在嚴厲的宗教環境下成長。他在威斯康星大學學習了農業、歷史和宗教。
在他12歲時,全家遷往芝加哥西部的農襯。羅傑斯喜歡農場的生活,到了高小階段.他對農業科學發生了興趣。
羅傑斯於17歲時考入威斯康星大學攻讀農學,但於他具有強烈的宗教傾向,大學二年級時轉攻歷史,以便從來基督教的研究和牧師職業。
1922年他被選為美國十所大學學生代表之一,到中國北京參加世界百年基督教聯盟大會,從那時起他開始懷疑自己的宗教信仰。在參加了一個“為什麼我做牧師”的研討會,決定改變自己的職業方向。
1924年羅傑斯大學畢業,獲得歷史學士學位之後2個月,他便和海倫結婚.並有了2個孩子。之後,他考入當紐約聯合神學院,在那裡他開始接觸到臨床工作,他發現諮詢比牧師工作更符合他的興趣。
1925年,羅傑斯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選修心理學,影響他最大的是臨床心理學午與兒章問題有關的課程。
1926年羅傑斯轉入哥倫比亞大學修臨床心理學與教育心理學,1928年獲得碩士學位。同年他受聘於紐約州羅切斯特防止虐待兒競協會的兒童社會問題研究部工作.兩年後任主任。
1931年羅傑斯獲得博士學位,學位論文主題為兒童人格適應的測量問題。
1928-1939年羅傑所在防止虐待兒童協會的12年裡,從事兒童的心理學服務工作,包括犯罪兒童的診斷和治療。
1939-1940年羅傑斯擔任紐約羅切斯特市防止虐待兒童協會的兒童研究室主任。
1935年到1940年期間在羅切斯特市大學授課和著書。基於自己在問題兒童方面工作的經驗,編寫了《問題兒童的臨床治療》。
1940-1945年,羅傑斯成為俄亥俄州立大學臨床心理學教授,在那裡他編撰了第二本書《諮詢與心理治療》。
1945-1957年,他任芝加哥大學的心理學教授,並建立了心理咨商中心。在他任職時期,確立了諮詢中心的工作理念,並進行相關的研究去驗證方法的有效性。
1956年,羅傑斯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
1957-1963年期間在威斯康星大學教授心理學,在此期間他撰寫了他最暢銷的一本書《論人的成長》。
1961年羅傑斯人任美國藝術與科學研憲院研究員。
1964-1968年任斯坦福大學西部行為科學研究所(wBSl)常務研究員,從事人本主義人際關係研究。
1968年在人的研究中心(CSP)任常務研究員,負責提供訓練會心團體指導者的教學計劃。
1972年,獲美國心理學會卓越專業貢獻獎。
羅傑斯在La Jolla度過了餘生,平時給人做治療、演講和著書,直到1987年突然去世。
1949 | The attitude and orientation of the counselor in client-centered therapy |
1950 | A current formulation of client-centered therapy |
1951 | Client-centeredtherapy:Itscurrentpractice,implicationsandtheory |
1957 | The necessary and sufficient conditions of personality change. |
1975 | Empathic—An unappreciated way of being |
年代 | 名稱 |
1939 | 《問題兒童的臨床治療》 |
1942 | 《諮詢和心理治療:新近的概念和實踐》 |
1951 | 《當事人中心治療:實踐、運用和理論》 |
1954 | 《心理治療與人格改變》(合著) |
1959 | 《在患者中心框架中發展出來的治療、人格和人際關係》 |
1961 | 《論人的成長》 |
1969 | 《自由學習》 |
1970 | 《羅傑斯論會心團體》 |
除心理學理論探討外,羅傑斯將其理論延伸到社會倫理及哲學領域。
年代 | 名稱 |
1973 | 擇偶:婚姻及其選擇 |
1977 | 《卡爾·羅傑斯論個人權力》 |
1980 | 《一種存在的方式》 |
1983 | 《八十年代【學習的自由】》 |
關於自我的理論是羅傑斯人格理論的核心,也是他的心理治療理論和人本主義教育理論的基礎。羅傑斯認為,個體是完整的有機體的存在,是一切體驗的發源地,且在自我實現傾向的驅使下成長與發展,其結果就是“自我”、“自我概念”的發展、擴充及實現。
“自我概念”和“經驗”是羅傑斯人格理論中的兩個重要概念。自我包括個體對自身機體的整個知覺、他體驗到的其他所有知覺,體驗到的這些知覺與所處環境中與其他知覺以及整個外部世界發生關係的方式,即個體對個人的特性、人際關係及其價值規範的知覺。人格由“經驗”和“自我概念”構成,當自我概念與知覺的、內藏的經驗呈現協調一致的狀態時,他便是整合的、真實而適應的人,反之他就會經歷或體驗到人格的不協調狀態。自我概念有兩種:一種是真實的自我,是較符合現實的自我形象;另一種是理想的自我,是一個人期望實現的自我形象。這兩種自我是否和諧與趨近,直接影響心理健康的質量。
羅傑斯認為,自我概念是在個體與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形成的。兒童出生以後,隨著身心的成長,由最初的物我不分、主客不分,到逐漸把自我與環境區分開來,並在語言的幫助下進一步分清了主我(I)和客我(me)。
羅傑斯用“無條件積極關注”來解釋自我發展的機制。所謂無條件積極關注是一種沒有價值條件的積極關注體驗.即使自我行為不夠理想時,他覺得自己仍受到父母或他人真正的尊重、理解和關懷。羅傑斯認為,在自我發展的過程中,最基本的必需品是在嬰幼兒時期得到無條件積極關注。當母親給予嬰幼兒以慈愛和熱愛而較少注意他們如何行為時,這種滿足也就實現了。在一切情況下,他們都感覺到自己的價值。而且也就沒有了防禦行為的需要,在自我和現實知覺之間便不會有不一致。因此,這種人在自我實現的道路上,會無拘束地發展一切潛能,達到最終指向的目標,成為一個健康人格的人。後來,羅傑斯把這一原理應用於心理治療,提出治療者對來訪者的態度也應該是無條件的積極關注,這樣才有利於來訪者克服障礙,解決存在的問題。
在其人格理論中,羅傑斯提出了“機能健全的人的概念,意指那些獲得無條件積極關注的人。這樣的人有這樣一些特徵:(1)經驗的開放性。對一切經驗採取開放態度,個體毫無拘束地體驗所有的情感和經驗,他們不封閉自我。(2)存在主義的生活方式。對生活有著清新感,生活於存在的每一瞬間。(3)信任自己的機體。健康的人格猶如一切資料都程序化了的計算機,並不徒勞地思慮所面臨的每一件事情。但是他們考慮問題是全面的,並且能對行動的過程迅速做出決定。(4)富有自由感。機能健全的人是“意志自由”的人,他們的決定都是出自個人的意願,而不是受外部的強制或內部的壓抑。他們能享受到生活的個人權力感,相信未來是自己決定的。(5)高度創造力。這種人富有創造和創新能力,而不是遵循或者消極適應社會和文化傳統。
羅傑斯提出了“以人為中心的治療”代表著人本主義心理治療的主要趨向。即如果給來訪者提供一種最佳的心理環境或心理氛圍,他們就會傾其所能,最大限度地去進行自我理解,改變他們對自我和對他人的看法,產生自我指導行為,並最終達到心理健康的水平。
羅傑斯認為,治療者應放棄其權威性,相信來訪者具備自我矯正的能力。同時,治療者也要相信來訪者對於達到一個什麼樣的目標,有一個基本的了解。當然,來訪者既需要來自別人的,也需要來自自己的尊重。治療者的任務在於創設一種溫暖、友誼、令人可以接受的氣氛,以使來訪者享受到被尊重的體驗。正是來訪者,而不是治療者決定了治療和諮詢過程的進行。在治療的過程中,治療者應該對來訪者有“無條件的積極關注”,即對來訪者的信任、接納、傾聽、期望和支持。在治療者的引導下,隨著時間的延續,來訪者對自己的心理狀況就會有更多的了解.並發展出解決問題的方式。所以,整個過程都著眼於“此時此地”,而不是像精神分析者那樣關注來訪者“過去”的經驗。
羅傑斯把他的治療觀視為一種人生哲學,而不是對“變態的治療”,因此“以人為中心治療”的治療和諮詢需要一個良好的醫患關係。他認為治療的關鍵不是技術,而是治療者的態度,以及氣氛的創造和治療關係的建立。治療者並非專家,並不比來訪者更了解他們自己的問題。同時他勾勒了治療過程需要12個步驟,其間強調了來訪者與治療者之間信息與情感溝通,兩者在治療過程中需要發揮最大程度的主觀能動性。
從20世紀肋年代開始,羅傑斯把其“以人為中心的治療”理論擴展到了心理治療領域之外,形成了“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觀。他認為,學生的學習是一種經驗學習,它以學生經驗的生長為中心,以學生的自發性與主動性為學習動機。因此,教育的目標是促進學生變化和使學生學會學習,培養學生成為能夠適應變化和知道如何學習的、有獨特人格特徵而又充分發揮作用的“自由人”。羅傑斯強調,在達到這一目標的過程中,教師要貫徹“非指導性”教學的理論與策略,即教師要尊重學生、珍視學生,在感情上和思想上與學生產生共鳴;應像治療者對來訪者一樣對學生產生同情式理解,從學生的內心深處了解學生的反應,敏感地意識到學生對教育與學習的看法;要信任學生,並同時感受到放學生信任。這樣才會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羅傑斯提出了“以人為中心的治療”方法,這是在心理治療領域繼弗洛伊德之後又一重要理論。他對人的本質持積極、樂觀的態度,主張人有選擇的自由,高揚了人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批駁了行為主義的機械決定論和精神分析的生物決定論;其方法較簡便易行,無須長期而嚴格的訓練,而且治療時間較短。
羅傑斯是20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西方重要的人格理論家之一,他強調人格的完整性,強調人格中自我的作用,注重健康人格的培養,因此對自我心理學產生了重要影響。另外,羅傑斯嘗試運用Q分析技術來了解人的自我概念相機體經驗,位他的人格理論的某些關鍵概念成為可操作的技術,因而受到主流心理學家們的重視。許多人仍對羅傑斯的人格理論深感興趣,並在各自的實踐中驗證和發展其理論觀點。
羅傑斯的“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思想,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員有影響的三大教育學說之一。在關於“教學模式”的歸類研究中,羅傑斯的“非指導性教學”被列在“個人權式”之首,足見他對教育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他反對傳統教育壓抑人性、重知輕情,主張剪重學生的自我潛能,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和課堂氣氛,啟發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自主性和創造性。這些觀念和精神已融人到了當代西方教育的體系中。
美國心理學會:羅傑斯為研究人格的革新者、會心團體運動的先驅和組織心理學的促進者,並為心理學留下了不朽的印跡。
葉浩生認為羅傑斯開闢了心理治療的新方法。羅傑斯提出的“以人為中心的治療”方法是繼弗洛伊德之後在心理治療領域影響最大的理論。
美洲大學學者舒茲在1977年指出:羅傑斯發展起來的非指導的或病人中心的治療在美國已家喻戶曉,並且在各種各樣的背景中努力用於改善人酌個性。
英國利茲大學莫斯指出:偉大的教育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的影響已日益增長。 (在學校中)對電視富有想象力的運用可歸功於這一運動。羅傑斯所描述的自我發動、自我依賴的學習,在今後幾十年中,始在所有學習水平上有效地使用於電視。
凱思曾在紀念來訪者中心治療50周年的文章里,認為羅傑斯強調在心理治療中,治療關係作為一種有效治療作用的要素的重要性;闡明人天生具有潛能,趨向自我實現的觀點;開創和發展傾聽與理解的藝術,並證明它對於當事人的治療效用;引入“當事人”一詞而攢棄“病人”這個詞,以維護求助者的尊嚴、平等對求助者的尊重;首創將治療會談錄音,以為學習和研究之用;開創用科學方法研究心理治療過程和結果之先河;為心理學家和其他非醫學出身的專業人士從事心理治療鋪平道路;對“會心團體”運動的發展做出重要貢獻;教育領域的變革貢獻一種激進的理念和實踐;將以人為中心的理念和實踐應用於化解衝突和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