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教育局
政府機關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定西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10號)和《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定西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定發〔2010〕2號)精神,設立定西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二)加強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增加對民辦教育的管理。
(三)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普通話水平測試和規範社會用字。
(四)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草擬地方性教育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類學校的地方設置標準,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鞏固提高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教學指導和教學評估等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就業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和改革,統籌協調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負責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民辦教育。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貸款,指導教育基本建設、條件裝備和校辦產業工作,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八)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負責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教師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教育系列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和服務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市內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和高等自學考試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籍管理和會考工作。
(十)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省上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規定,負責指導推廣普通話、普通話水平測試和規範社會用字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建設,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指導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21名,事業編製5名(含後勤人員編製3名,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事業編製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總督學1名(正縣級)、市教育黨工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縣級)、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1名(副縣級),科級幹部職數12名。
定西市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及政務公開、教育宣傳、來信來訪、安全保密和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機關執法檢查、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和人才工作;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和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及中小學教師的繼續教育和校長培訓;指導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中小學幼兒教師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規劃並配合人事部門負責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計劃財務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布局和結構調整;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指導全市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統計監測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管理教育專項經費、教育援助、教育貸款財務事項;會同有關方面編製招生計劃,負責學校收費監督工作;編製機關經費的預算和決算;負責有關工商、稅務、物價、財務檢查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基礎教育科
(定西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準和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各項工作;推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貫徹落實;規劃和管理中小學教材工作,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科書,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全市大中小學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調大中小學生參加有關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承辦省、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承擔全市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專的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置與調整工作,制定教育質量與教學工作評估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改革、教師隊伍和教材建設及畢業生的實習就業工作,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職業證書和技能證書的考試;負責教育集團和就業服務站的統籌協調,承擔市職業教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統籌協調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負責協調全市各類職業教育和社區教育,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審批、指導和監督社會力量辦學。
審計科
對全市教育系統國有固定資產、專項經費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直屬學校的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行和決策及基本建設預、決算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監督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基金、勤工儉學資金、大宗物資的購置、捐贈物資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對教育系統幹部任期的經濟責任審計;指導、監督全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教育督導室
組織實施全市的教育督導工作;對全市有關部門、縣區級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義務教育、掃盲工作的實施和鞏固提高工作,實施素質教育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評估、驗收和複查;對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效益進行監督評估;對教育工作中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政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招生考試工作辦公室
事業單位,內設招生考試科、自學考試科。事業編製9名。主任1名(副縣級)、副主任1名(正科級),副科級幹部職數2名。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省上有關招生考試、自學考試和高中會考方面的政策和規定;負責全市普通高校、中專、成人高校、中專招生考試、自學考試和高中會考方面的綜合性工作;制定本市中等專業學校招生的具體辦法;整理、彙集各類學校招生的有關資料和自學考試考生的考籍檔案管理及證書發放工作;指導和組織自學考試的輔導、考務工作;負責自學考試的教材及考點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生招生、會考和學籍的管理。
教育科學研究所
事業單位,事業編製13名。所長1名(副縣級)、副所長2名(科級)。
主要職責:按照國家教育方針,開展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的教育科學研究。以“管理、指導、研究、服務”教育教學為宗旨,重點研究教育政策、教育理論、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過程與方法、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手段和學科教學評價等。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學科的教育教學活動。監測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開展教育科研項目和科研課題的管理工作,推廣交流優秀教育教學成果和先進經驗。
電教儀器館
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製3名。科級幹部職數2名。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現代遠程教育工程、信息技術教育及實驗教學儀器、圖書的裝備管理、指導和評價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育教學資源庫的建設和現代教育技術教材、資料的管理及教學軟體的開發、應用;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教育信息化、教學實驗儀器、圖書裝備的發展計劃;組織全市相關信息技術方面的競賽、評獎活動。
勤工儉學辦公室
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製2名。科級幹部職數1名。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勤工儉學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制定全市勤工儉學工作發展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基地建設和校辦企業的生產工作;負責檢查學校勤工儉學項目的落實,資金使用和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學校的校方責任保險工作。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製2名。科級幹部職數1名。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各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負責全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及普通高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高中學生助學金的管理工作和其他各類社會有關學生資助工作。
成立定西市招生考試工作辦公室后,原定西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定西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同時核銷,收回事業編製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