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機構

具有法定任免權的機關

任免機關是指具有法定任免權的機關。職務任免作為一種人事管理行為,任免機關是行為 主體。

我國各級人民政府是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各級人民政府中的工作部門以及直屬機構、辦事機構均受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各級政府機關中的國家公務員,除由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任免的政府組成人員之外,應由本級人民政府任免。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各工作部門及派出機構、直屬機構中除政府組成人員之外的領導職務和部分非領導職務,其他國家公務員職務,一般由任免機關授權各工作部門、任免機關的人事部門任命。

目錄

簡介


定義
如國務院任免國務院副秘書長,各部委副部長、副主任、副審計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各直屬機構的局長、副局長、署長、副署長、主任、副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