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標誌

提醒人在活動中引起注意的標誌

危險品標誌是用來表示危險品的物理、化學性質,以及危險程度的標誌。它可提醒人們在運輸、儲存、保管、搬運等活動中引起注意。

標誌的作用


根據國家標準GB190-73規定,在水、陸、空運危險貨物的外包裝上拴掛、印刷或標打一下不同的標誌,如爆炸品、遇水燃燒品、有毒品、劇毒品、腐蝕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危險品分類


危險品標誌之一
危險品標誌之一
第一類:爆炸物質和物品
第二類:氣體
第2.1類 易燃氣體 符號(火焰):黑色或白色;底色:紅色 第2.2類 非易燃,無毒氣體 符號(氣瓶):黑色或白色;底色:綠色 第2.3類 有毒氣體 符號(骷髏和交叉的骨頭棒):黑色;底色:白色
第三類:易燃液體
第四類:易燃固體
第4.1類 易燃固體;第4.2類 易自燃物質;第4.3類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第五類:氧化劑
第5.1類 氧化劑(物質);第5.2類 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
第6.1類 有毒物質;第6.2類 感染性物質
第七類:
放射性物質 I級----白色 II級----黃色 III級----黃色;第7類裂變性物質。
第八類:腐蝕性物質
第九類:雜類危險物質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