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山西省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是適應國家分稅制的財政體制,由原山西省稅務局分設而來,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於1994年7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山西省國家稅務局是山西省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廳級全職能局,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在太原市正式掛牌。原國稅、地稅機構職責和工作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稅務機構承繼。

國稅概況


山西省國稅系統始建於新稅制改革的1994年,負責增值稅、消費稅、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自組建以來,全省國稅系統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紮實工作,開拓進取,大力組織收入,稅收收入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推進依法治稅,稅收征管步入了法治化軌道;推行稅收征管改革,新型稅收征管模式基本建立;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推進稅務管理現代化;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塑造了山西國稅新形象,為我省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應有的貢獻。2008年全年組織國稅收入990.8億元。目前,省局內設13個處室,另設機關黨辦、離退辦以及8個事業單位、2個直屬機構。全省國稅系統共設置11個市局、122個縣(市、區)局、12個開發區稅務分局;各級國稅機關共轄事業單位164個,直屬機構146個,派出機構260個。截至2008年底,全省國稅系統在職幹部職工12277名。負責徵收管理的各類納稅人為23.2萬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3.8萬戶。我省稅源結構的主要特點是稅源集中,絕大多數稅收來源於煤、焦、電、冶金等行業,並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業。

主要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5〕468號文件批複同意,山西省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山西省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山西省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山西省國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製、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山西省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山西省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核定山西省國家稅務局系統編製總數12423名,其中行政編製10770名,事業編製29名,事業編製控制數1624名。山西省國家稅務局系統現有正式幹部職工12308人,其中:黨員7597人,團員378人,黨員比例佔到61.7%;研究生107人,大學本科4985人,大專4833人,大專以上學歷佔到82.8%;廳級幹部10人,處級幹部220人,科級幹部2078人,科級及以上幹部佔到19%。

局長致辭


律回春暉漸,萬象始更新。我們已告別碩果累累的2010年,滿懷勝利的喜悅,踏著新春的節拍,邁入2011年新的征程!在這辭舊迎新的時刻,我謹代表山西省國稅局黨組向全省國稅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及家人致以誠摯的問候和良好的祝願!祝大家新年愉快、闔家歡樂、萬事如意、幸福安康!
剛剛過去的201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和落實全省國稅系統六年發展規劃的收官之年。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國稅系統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依法治稅、管理強稅、人才興稅“三大戰略”為主線,突出抓好組織收入、強化稅種管理、實施信息管稅、優化納稅服務等各項工作,充分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調控經濟和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服從服務於全省轉型跨越發展,以優異的成績譜寫了山西國稅事業的新篇章。
一年來,我們堅持為國聚財,為民收稅,認真貫徹“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持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組織收入原則,保障了稅收收入持續較快增長,組織收入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全省國稅收入累計完成1014.71億元,完成年度計劃的105.26%,比上年增長14.73%,增收130.25億元,為我省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提供了強大的財力支撐。與此同時,我們著眼於促進全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不折不扣地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1-11月共辦理減免抵退稅102.84億元,其中出口退免稅17.08億元,給企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我們紮實推進依法治稅,堅持“內外並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依法行政工作逐步深入、稅收風險防範機制基本建立、發票違法犯罪有效遏制、稅法宣傳深入人心,營造出公平公正、和諧共贏的良好稅收環境。我們不斷創新管理強稅,牢固樹立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深入推進專業化、信息化管理,以“四位一體”互動管理平台為基礎的信息管稅體系正在形成、重點行業稅源專業化管理初具規模、納稅服務深入拓展、稅法遵從度顯著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得到有力提升。我們繼續引深人才興稅,認真貫徹學習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全省領導幹部大會精神,深入開展“山西大發展、國稅怎麼辦”大討論;有條不紊推進了全省國稅系統機構改革,調整后的各級領導班子戰鬥力明顯增強;大規模開展幹部教育培訓,針對性推進按需施教、因材施教,幹部隊伍綜合素質大幅提升;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及《稅務系統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八不準”》,反腐倡廉工作呈現新氣象;大力加強國稅機關自身建設,積極參與政風行風評議活動,行風建設和文明和諧創建碩果累累,國稅部門風清氣正、廉潔高效的良好形象牢固樹立。
首破千億結碩果,再踏征程促轉型。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0周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是我省全面推進轉型跨越發展,實現再造一個新山西宏偉目標的關鍵之年。做好今年的國稅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全省國稅系統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全國稅務工作會議和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牢記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的神聖使命,圍繞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的工作主題,以服務轉型跨越發展為主線,堅持依法行政,抓好核心業務,強化隊伍建設,乘勢而上,奮發有為,圓滿完成各項國稅工作任務,為再造一個新山西做出新的貢獻。
新年要有新氣象,新年要有新作為。在新的一年裡,全省國稅幹部要以更加昂揚向上的鬥志,更加求真務實的作風,更加飽滿的精神狀態,在轉型跨越的激越號角聲中,全力以赴、再接再厲,奪取國稅事業科學發展新勝利。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謀划和落實“十二五”時期稅收發展思路;要始終堅持依法行政,進一步提高稅收法治水平;要全面貫徹落實好國家各項稅收政策和稅制改革措施,著力促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要大力改進和優化納稅服務,努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係;要積極實施稅源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要不斷完善內部行政管理,始終保持機關運轉規範高效;要切實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積極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回首過去,我們豪情滿懷;展望未來,我們任重道遠。在新的一年裡,讓我們站在新起點,踏上新征程,堅定信念,矢志不渝,奮力實現國稅事業“十二五”良好開局,以更加昂揚的鬥志和更加紮實的工作,開創山西國稅更加璀璨的明天。

機構設置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內設13個行政處(室),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設置2個直屬機構,8個事業單位;下轄11個市國家稅務局,122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
(一)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責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內設13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進行稅政調查研究;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擬定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稅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鑒定及彙編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3、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4、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5、徵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征管以外的稅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應用工作。
6、計劃統計處
編製、分配稅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宏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印製和管理。
7、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8、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9、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
10、人事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製、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政審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1、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稅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
12、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13、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巡視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視組人員管理、後勤保障;研究、組織、協調本省的巡視工作;承辦總局巡視辦、省局黨組和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工作。
(二)直屬機構設置及職責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2、直屬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省屬以上企業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三)事業單位設置及職責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設8個事業單位,其中太原培訓中心、忻州培訓中心、五台培訓中心級別為副處級,其他單位級別均為正處級。
1、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應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3、稅收科學研究所
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的稅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和任務;組織全系統稅收科研成果的鑒定和推廣;跟蹤經濟和稅收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有關稅收調研成果的評選和獎勵;承擔稅務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4、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稅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並對其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註冊稅務師的後續教育和稅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5、山西省稅務幹部學校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6、太原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7、忻州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8、五台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四)所屬機構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按照行政區劃,設11個市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級別為正處級。
1、太原市國家稅務局
2、大同市國家稅務局
3、陽泉市國家稅務局
4、長治市國家稅務局
5、晉城市國家稅務局
6、朔州市國家稅務局
7、忻州市國家稅務局
8、呂梁市國家稅務局
9、晉中市國家稅務局
10、臨汾市國家稅務局
11、運城市國家稅務局

領導信息


齊志宏(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全面工作,聯繫國家稅務總局太原市稅務局。
馬紅岩(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督察內審處、考核考評處、黨建工作處(黨委宣傳部、巡察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聯繫國家稅務總局晉城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稅務局。
朱東宏(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處、財產和行為稅處、資源和環境稅處、財務管理處(裝備和採購處)、信息中心,聯繫國家稅務總局大同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朔州市稅務局。
司新山(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人事處(黨委組織部)、教育處、第二稅務分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山西省稅務幹部學校(中共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黨校),聯繫山西省稅務學會、國家稅務總局晉中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陽泉市稅務局。
李淵(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分管收入規劃核算處、國際稅收管理處、稅收經濟分析處、第一稅務分局(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局),聯繫山西省國際稅收研究會、國家稅務總局運城市稅務局。
劉守功(黨委委員、總審計師):分管貨物和勞務稅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老幹部處、稽查局、機關服務中心,聯繫國家稅務總局忻州市稅務局。
杜飛彪(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分管納稅服務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第三稅務分局(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聯繫山西省註冊稅務師協會、國家稅務總局呂梁市稅務局。
曾立春(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分管黨委紀檢組,聯繫國家稅務總局長治市稅務局。
王寶明(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分管企業所得稅處、個人所得稅處、社會保險費處、非稅收入處,聯繫國家稅務總局臨汾市稅務局。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局地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水西門街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