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南縣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寧南縣人民政府是寧南縣人民政府機關。

縣級部門


縣政府辦寧南生態環境局
縣退役軍人局縣自然資源局
縣稅務局縣人社局
縣醫保局縣財政局
縣水利局縣司法局
縣公安局縣民政局
縣林草局縣扶貧開發局
縣農業農村局縣教體科局
縣氣象局縣發改經信局
縣信訪局縣衛生健康局
縣政務服務管理局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縣交通運輸局
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
縣應急管理局縣審計局
縣統計局

政府領導


周應德為寧南縣人民政府縣長
楊正偉、劉國安、白史達、趙元、譚柏、張雲龍、吳瑋、周國瑜為寧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寧南縣委書記:管昭

機構職責


根據《寧南縣機構改革方案》(寧委發〔2019〕22號)和《關於〈寧南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寧機改〔2019〕2號)精神,設立寧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寧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寧南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牌子。

職責調整


1.將縣委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相關職責划入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掛“寧南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牌子。
2.縣政府辦公室應急管理職責划給縣應急管理局。
3.縣政府辦公室法制工作職責划給縣司法局,縣政府辦公室不再掛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4.縣政府辦公室外事工作職責划給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5.縣政府辦公室僑務工作職責划給縣委統戰部。
6.縣政府辦公室政務服務管理、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等相關職責划給縣政務服務管理局。縣政府辦公室統一領導和管理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1.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2.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或上報的文件。
3.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4.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文件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5.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出事件和重大事件。
6.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7.做好縣政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為縣政府領導、縣政府機關和群眾服務。
8.負責指導辦公室機關及系統的廉政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9.負責指導並管理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的政務信息及辦公自動化工作。
10.負責縣級對外接待和對內會務服務等工作。
11.負責全縣公務用車控購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公務用車日常監管工作。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縣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文電接收、登記、傳閱、催辦、日常保管和查閱工作。負責縣級各單位和鄉鎮請示、報告收文、登記、傳閱、信息反饋和催辦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管理和使用。承辦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文件制發及有關文字材料。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介紹信、便函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密碼電報分辦、傳閱、管理;聯繫和綜合協調各股室,協助縣政府日常會務工作和縣政府辦公室日常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縣政府總值班室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政務值班工作,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秘書一股
負責辦理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應急管理、防災減災、衛生健康、公安、司法、民政、退役軍人事務、民族宗教、老齡、語言文字、城鄉低保、殘疾人事業、民生工程、城鄉建設和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管理、市場監督管理、民營經濟、檔案、糧食、供銷、郵政、通信等方面的文電、會務、事務工作。聯繫縣人武部、縣法院、縣檢察院方面的工作。
(三)秘書二股
負責辦理審計、財政、國資、稅務、金融、人事、編製、勞動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統計、政府目標管理、信訪、政務服務、發展改革、物價、自然資源、重點項目建設、扶貧開發、移民、工業經濟、商務經濟合作、外事、交通運輸、交通戰備、公路養護、中小企業、企業體改、生態環境保護、電力生產、教育體育、志書編纂、文化廣播電視、精神文明建設、婦女兒童、科學技術、旅遊等方面的文電、會務、事務工作。承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辦理工作。聯繫縣人大、縣政協、縣總工會、縣婦聯方面的工作。
(四)信息股
負責圍繞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及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開展信息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服務。負責縣政府政務調研工作。負責對全縣政務信息工作進行指導,通報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目標管理及政務信息網路建設。及時、準確上報全縣政務信息和全縣突發信息,組織完成州政府辦公室下達的政務信息工作目標任務。負責管理辦公自動化機器、設備和黨政網路、政府資源網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行政股
負責縣政府領導有關服務事項,銜接縣政府領導的活動並提出安排意見。負責協助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全體會議、縣長辦公會議以及縣政府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會務工作。負責編寫《寧南縣人民政府大事記》,及時修訂《中共寧南縣人民政府黨組工作規則》《寧南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寧南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等重要制度性文件。負責縣政府機關戶口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機關事務管理股
承擔全縣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後勤保障工作。
(七)財務股
負責做好單位年初預算、年末決算財務會計工作,及時準確報送財務報表。負責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會計核算和監督,保證會計賬務處理及時,做到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負責按有關規定管理好各種經費。負責單位職工工資、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等的上報及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單位工資審核報批和財務報銷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登記、發放、管理。負責國有資產、公共財產的使用管理。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會計檔案。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