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職律師
獲得律師執業證書者
專職律師,是指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者、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後,領取專職律師執業證、專門從事律師工作的人員。專職律師都必須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執業範圍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訴訟業務,也包括法律諮詢、法律顧問等非訴業務。
專職是相對於兼職而言的,由於律師這個職業的特殊性,從事法學教育的大學教授或是研究院的法學研究人員可以也有必要兼職從事律師實務工作,這樣能使理論與實踐做到最好的銜接,在進一步促進理論研究的同時,更好的運用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為社會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職律師,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是本科以上學歷;
2、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3、在律師事務實習期滿一年;
4、實習期滿考核合格。
滿足以上條件,才可以申請在律師事務所申請執業,做專職律師。
1、《律師執業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貼足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附照片一張(近期2寸正面藍底免冠彩照);
2、律師資格證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複印件(市直所原件提交市局審核確認,縣市區所原件提交縣市區司法局審核並蓋章確認);
3、實習證原件;
4、無其他職業的證明(原有工作單位人員提供正式的辭職文件,無業人員提供就業登記證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業或無業證明)及其人事檔案存放證明(必須有存檔號);
5、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
6、原單位出具的品行良好的證明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提供原件,且要寫明姓名、身份證號碼);
7、年齡超過六十周歲者,須提交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表;
8、實習人員集中培訓結業證書(複印件);
9、申請人對提供材料真實性的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