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值處理
殘值處理
殘值處理是保險處理賠款工作中常用語。保險標的遭到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已達全損,對殘餘物資的殘值解決的辦法。處理的原則是本著盡量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使殘餘物資得到充分利用。被保險人是生產、經營或使用這些物資的單位,對殘餘物資的特性、構造等比較了解,處理較為方便,應盡量請被保險人設法修復或處理並在賠款中扣除。被保險人確實無法利用,亦無法折價讓給其他單位,或被保險人作價過低無法達成協議時,亦可由保險人收回處理。
殘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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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料、原材料、精細化工、設備儀器、家居用品、農產品等
保險公司、保險公估/經紀公司、船東、收貨人、發貨人、律師事務所等
保險標的在發生保險事故后可回收利用的價值簡稱為 殘值,通常是指,發生保險事故之後,
被保險的財產剩下的部分價值,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協商處理,如折歸被保險人,保險公司
在核定賠款時將扣減 殘值。如歸保險人,則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核定賠款后,會委託第三方機
構對損余貨物進行處理。
舉例說,某公司為一批電腦配件購買了保險,後來,因為水暖管爆裂,倉庫跑水,導致這部分
配件被水淹,經查實,屬於保險責任範圍,保險公司應該給予賠償,但是,經過專業部門鑒定,配件
受損后,無法完全正常使用和銷售,原來價值20萬的配件,按廢件回收,僅價值5000元,這個
5000元就是殘值。而保險公司就會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此批受損貨物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