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編製方法

計劃編製方法

計劃編製方法是把社會、經濟等多方面信息轉換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方案的方法。在我國以往的計劃編製中,採取的主要方法有綜合平衡法、經濟分析法、目標規劃法等。計劃編製的輔助方法有定額法、係數法、比較法、水平法等。這些方法統稱為傳統的計劃方法。這些方法使用起來簡便易行。但是,傳統計劃方法的分析方法和計算手段落後,不能適應現代化社會化大生產的管理和計劃的要求;採用傳統計劃方法對計劃的編製和決策偏重於個人的、直接的經驗,因而易於產生主觀隨意性;傳統計劃方法雖然重視了綜合平衡,但基本上是靜態的,難以做到多方案比較擇優。

方法分類


社會主義國家編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具體方法。
在中國,編製計劃的方法主要有:
經濟分析法 首先分析基期國民經濟發展的基本狀況,包括社會生產與需求、經濟發展速度、主要比例關係、基本建設規模、科學教育發展狀況等,並預計計劃完成情況,找出經濟發展中的矛盾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在計劃期必須繼續解決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發展經濟的戰略目標、總路線、基本方針,提出計劃期的具體目標、任務和需要採取的重大措施,並對未來經濟發展的速度、各種比例關係變動趨勢、各種制約因素的變化、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經濟發展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和問題等進行分析和預測,為編製計劃提供依據。
綜合平衡法自覺協調比例關係的方法。將國民經濟各種財力、物力、人力資源和需求的有關指標,進行定量分析,通過對照比較,不斷調整,克服經濟發展中的薄弱環節,控制過分突出的“長線”,使其相互適應,達到平衡。在具體運用平衡法時,要編製各種平衡表,如國民收入生產和使用平衡表,物資平衡表,生產和運輸平衡表,財政、信貸、外匯平衡表,勞動力、專門人才平衡表等。這是編製計劃的主要方法。
專項規劃法 對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關鍵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專門研究,提出規劃方案,然後納入國民經濟計劃,進行優先安排,各部門、各地區保證按期完成。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科技進步,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各地區之間以及部門與地區之間的經濟日益加強,專項規劃法成為編製國民經濟計劃的重要方法。
經濟數學法和經濟數學模型 運用經濟數學方法、經濟數學模型和電子計算機技術編製計劃的方法。運用這種方法,可使經濟關係定量化,提高計劃的精確性;減少計劃工作人員的瑣碎事務。利用數學模型,模擬現行經濟機制,可檢驗現行經濟政策。利用計算機的快速運算,在短時期內可得出各種方案,供領導決策。隨著經濟、社會、科技的發展,這種方法的應用將越來越普遍。
比例法、指數法和定額法 在運用上述各種方法的同時,還必須運用:①比例法。參照一些指標之間的比例關係進行計算。如參照歷年煤炭運輸量占產量的比例計算計劃期煤炭運輸量等。由於各項指標之間的比例不是固定不變的,因此,在具體運用這一方法時,必須認真分析各種因素的變化,不能機械套用。②指數法。用同一指標在年度與年度之間、時期與時期之間進行比較,分析各種因素的變化,確定計劃期指標。③定額法。根據有關定額計算計劃指標。這種方法,通常用於核算人、財、物的需要量,以及設備、資源的利用水平。任何一項計劃指標的確定,都必須以一定的定額為依據,但任何定額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必須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不斷修改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