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駐馬店市徠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市政府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的督查督辦;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二)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
(三)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對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擬辦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六)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七)負責全市政務信息采編和分析,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政務服務、政府網站管理、政策解讀、輿情應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務公開及政務服務工作;編寫《市政府大事記》。
(九)負責協調、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對市政府部門進行目標考核。
(十)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各縣區政府值班工作。
(十一)負責領導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市政府駐鄭州辦事處等駐外機構。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政務科。負責市政府全體會、常務會、黨組會、綜合性會議的會議組織和記錄;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安排;負責上級政府領導來駐視察調研的組織保障;負責公務聯絡與接待;承擔《市政府大事記》編撰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秘書科(保密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審核、印製和印章管理,指導、督促檢查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化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機要、保密、檔案工作。
(三)政策法規室。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發文規劃;負責對以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規性等方面進行審核把關和相關解釋等工作;負責市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的合法性審查。
(四)市政府總值班室。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五)督查一科。承擔市政府抓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總調度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對上級及本級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進行檢查、督促和報告;負責市政府全會、市政府常務會、市長辦公會等會議確定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調研、批示、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市政府督查事項積分管理。
(六)督查二科。負責協調落實國務院大督查及國務院“網際網路+督查”平台轉辦問題線索的分辦、督辦及上報工作;負責協調落實省政府集中督查及省政府督查室安排的工作任務;負責《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分解和督促檢查;建立完善市政府工作考核評價體系,負責市政府年度目標任務的協調製定、運行監測、督促檢查和匯總反饋,以及市政府綜合考評的組織實施工作。
(七)督查三科。負責根據上級及市政府關於督查工作的總體部署,開展調查研究,起草制定督查工作制度,完善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機制;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政府系統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擬定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市政府暗訪督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圍繞市政府工作落實開展督查調研;負責聯繫市委督查室。
(八)督查四科。負責政府工作落實情況的效能監督,對機關效能和幹部作風開展明查暗訪、隨機抽查、重點檢查;負責市政府企業服務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以及做好市政府交辦涉企方面有關重大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省市重點項目及民生實事的督促檢查;負責市長信訪件的督辦工作。
(九)督查五科。負責上級及本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負責全市政府督查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聯繫“網路問政”及政務服務熱線工作。
(十)宣傳信息科。負責向上級報送駐馬店工作信息;負責組織、研究、編髮市政府決策需要的政務信息;負責新聞聯絡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機構所在地經濟社會發展重要信息收集。
(十一)調研室。負責編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和領導重要講話的學習資料彙編;負責收集外地政府工作先進經驗;負責市政府重要報告、文字材料和市長文字材料的起草與整理工作;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社情民意進行調查研究,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組織重要政策落實情況的評估、調研工作;負責編髮政府領導決策參考。
(十二)政務服務與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政務服務、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市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負責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組織籌備工作;組織市政府重大政策解讀;負責政務輿情監測及報送,協調、指導各地各部門做好處置、回應工作;負責推進、指導、監督全市政府網站建設發展和政務新媒體工作;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的綜合管理和信息內容建設。
(十三)職能轉變協調科。承擔市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辦事項;負責協調、督促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蹤了解改革進展情況;組織對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向協調小組提出意見和建議。
徠(十四)協調落實一科。負責市長日常公務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市長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審核工作;負責市長日常公文運轉工作;負責市長出席的市長辦公會和市長調研活動的記錄和紀要整理工作;負責市長交辦事項的日常督查工作。
(十五)協調落實二科。服務協調發展改革、財政等領域工作落實;負責辦理髮展改革、財政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六)協調落實三科。服務協調工業、科技等領域工作落實;負責辦理工業、科技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七)協調落實四科。服務協調交通運輸、文化旅遊等領域工作落實;負責辦理交通運輸、文化旅遊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八)協調落實五科。服務協調農業農村等領域工作落實;負責辦理農業農村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九)協調落實六科。服務協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領域工作落實;負責辦理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二十)協調落實七科。服務協調教育、衛生健康體育等領域工作落實;負責辦理教育、衛生健康體育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二十一)協調落實八科。服務協調公安司法、信訪穩定等領域工作落實;負責辦理公安司法、信訪穩定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二十二)綜合科。負責機關政務的協調督辦、協助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督辦需要督辦落實和反饋結果的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批示;負責市政府秘書長辦公會、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市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會、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主任會等市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會議的會議組織和記錄;組織擬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起草辦公室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等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機關公務接待。
(二十三)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
(二十四)行政財務科。承擔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十五)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18日,被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服務企業工作先進單位”並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