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形知覺

圖形知覺

1959年,美國學者O.G.賽爾夫里吉把特徵觀察原理應用於圖形識別,即圖形知覺過程。

概述


看一幅圖畫時,人們把圖畫中的對象當作一個整體,使它成為一個圖形,並從背景上突出出來的知覺現象。知覺中圖形和背景的區分簡稱形基辨別。刺激的不均勻性是產生圖形知覺的條件:圖形是較明顯的部分,容易引起注意,而背景則不成形,不為人們所注意;圖形有輪廓,而背景是無邊界的;圖形顯得距觀察者近些,而背景顯得遠些。
圖形和背景的區分是知覺選擇性的結果。在知覺中,當圖形和背景在組織程度上大致相同時,會出現兩可圖形的知覺現象,即圖形和背景可以相互轉換。當我們選擇某一物體作為圖形時,其他物體就成了知覺背景;當選擇另一物體作為圖形時,先前的圖形就成了背景。例如室內地上鋪設的顏色磁磚圖案,它既可以知覺為某一模式的圖案,又可以知覺為另一模式的圖案。

歷史


E.馬赫1886年首先研究了圖形知覺。20世紀20年代,圖形知覺的研究主要由格式塔學派進行。這個學派提出了刺激的組織原則,其中最主要的一條是趨完原則,即在一定條件下所產生的知覺反應儘可能最經濟最省力。當圖形與背景差別明顯時,如圖形的顏色和亮度與背景不同,圖形就容易被區分出來。
在固定的背景上的運動對象容易被發現,熟悉和有意義的事物容易成為知覺對象。此外還有接近性原則、相似性原則、連續性原則和對稱性原則等。例如,一幅圖畫上距離接近或形態相似的各部分容易組成知覺對象。格式塔學派的圖形知覺理論僅限於定性的描述,而缺乏定量的分析。但這些原則對了解圖形知覺還是重要的。掌握圖形辨別的基本規律有助於人們在實踐中改進觀察方法,更好地設計廣告圖案和信號標誌,合理安排直觀教學以及進行軍事偽裝等。
50年代初,資訊理論的概念──信息的不肯定性和信息的多餘性被引進心理學,從而開始了對圖形知覺進行數量化的心理物理學研究。實驗表明,在一個兩維圖形中,輪廓具有最豐富的信息。輪廓變化最陡或曲率最大的部位是信息最集中的地方;而輪廓方向一致的地方,則是信息多餘性最大的地方。格式塔學派提出的趨完原則,即所謂圖形的良好性,用資訊理論的術語來說,不過是信息多餘性大的圖形。
關於圖形知覺的神經機制,格式塔學派早年提出大腦功能的場論,現已被否定。40年代末出現的細胞集合理論(痕迹理論)迄今仍是個設想。50年代末運用固定視網膜象技術的研究表明,當刺激與眼睛作伴隨運動時,刺激準確地落在視網膜的同一部位幾秒鐘后,刺激物的映象便開始消失。
但越有意義,組織越好的圖形越不易消失。如圖示的兩條曲線,右邊的比左邊的更像面孔輪廓,它消失得慢些。這說明,認知系統似乎是對複雜的單元及其有機的組合進行反應的。60年代初用微電極技術在動物腦中發現的特徵覺察器,又為了解形狀知覺的神經機制提供了新的材料。但要把這些材料應用於人類,還有待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