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方史志辦公室
泰安市地方史志辦公室
機構職責
一、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二、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三、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鑒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誌理論研究
五、組織開發 利用地方志資源
負責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人事勞資、資產財務、保密、保衛和後勤管理工作;協助辦公室領導對重要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黨群和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擬定全市志書編纂、出版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市、區)志、鄉(鎮)村志和專業志書編纂業務指導;負責舊志整理和志類叢書的編輯出版工作;承擔市地方志學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地主志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的組織工作。
負責擬定全市年鑒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泰安年鑒》的編輯、出版、發行;負責對縣(市、區)年鑒及各專業年鑒編輯的業務指導;負責年鑒編輯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的紡織工作;承擔市年鑒學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全國地方志書、年鑒、史志資料的收集、整理、借閱、交換;負責地情資料採集、研究、開發、利用和市情資料庫的管理;負責人文自然遺產的徵集、整理、研究工作;承擔省人文自然遺產保護與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