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惠帝五年(公元前190年),在今陝西神木縣禿尾河上游置白土縣,屬上郡。東漢末廢。魏晉時金城郡轄縣之一。後涼、南涼、西秦均沿舊置,為三河郡治。《水經注》云:“河水又東逕臨津城北、白土城南”。轄今青海民和縣南部地區。
安帝時(107-125年),設白土縣,故治在今青海民和縣中川鄉。隸金城郡。后廢。
西晉復置,仍屬金城郡。十六國後涼為三河郡治。
北魏廢為白土城。
北魏皇興二年(468)於陳陽原上置,屬新平郡。治所在今陝西彬縣西南十里白土村。隋開皇三年(583)移治新平城(今
彬縣),為
豳州治。次年改名
新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