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贓枉法

貪贓枉法

貪贓枉法是一個成語,讀音是tān zāng wǎng fǎ,出自元·無名氏《陳州米》第二折:“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意思是貪污受賄,違反法紀。

在句子中作謂語、定語;形容人的貪慾。

典故


貪污受賄,違法亂紀。《喻世明言》卷二一:“婆留道:‘做官的貪贓枉法得來的錢鈔,此乃不義之財,取之無礙。’”清.頤瑣《黃繡球》二八回:“偏是換了這豬大腸,不道是政簡刑清正好修明禮教,只嫌尋不出貪贓枉法的錢,刮不出什麼地皮,鎮日價愁眉苦臉,盤演演算法門。”亦作“貪贓壞法”。元.無名氏《陳州米》二折:“自從劉衙內保舉他兩個孩兒去陳州開倉米,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用法搭配


運用

作謂語、定語;形容人的貪慾

例句

陳絳在福建,據說~,聲名狼籍。馬南邨《陳絳和五耿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