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審裁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是具原訟和上訴的司法管轄權的司法機構。主要審理有關建築物及土地發展的申索及裁定上訴的案件。
香港土地審裁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是具原訟和上訴的司法管轄權的司法機構。它主要審理有關建築物及土地發展的申索及裁定上訴的案件。在給予補償方面,土地審裁處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具同等權力。它們可以釐定租金及賠償金額,而且金額是不設上限。
香港土地審裁處位於九龍油麻地加士居道38號
香港土地審裁處的四項主要司法功能:
發出收樓令及相關的補償命令;
釐定政府或他人就土地受發展影響而被強制收回或
貶值所應付的賠償金額;
審理對
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及房屋署署長決定所提出的上訴,並作出裁決;
審理建築物管理事宜及《建築物管理條例》內指明的糾紛,並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