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終止

法律術語

專利權終止,是指專利權法律效力的消滅。專利權終止后,該發明創造即成為社會公共財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於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

基本介紹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於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准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後,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後,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