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學校是新中國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創辦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財經院校,歷經中央稅務學校、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等發展階段,1996年更名為中央財經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校徽
中央財經大學校徽
長期以來,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8萬餘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2012年,學校率先成為教育部、財政部與北京市共建財經院校。
中央財經大學創辦於1949年11月6日,是新中國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創辦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財經院校。1952年8月與北大、清華、輔仁、燕京四所大學經濟系合併為中央財經學院,1996年更名為中央財經大學。擁有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首批5個試點項目之一“經濟學與公共政策優勢學科創新平台”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首批試點高校。

培養目的


國際商務方向:致力於培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具有紮實的經濟學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國際營銷、國際法規和跨國企業管理等專門知識,具備全球視野和跨文化溝通、管理、組織、協調能力,可熟練地從事國際商務預測分析、項目運作與經營管理工作,就職於國內外企業、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國際組織的高層次、應用型和複合型商務專門人才。

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培養對象


1、入學資格:大專及以上學歷,在相關專業工作滿三年者均可報名。
2、申請碩士學位條件:申請碩士學位者需具有學士學位三年以上(含滿三年,通過國家相關考試)。
3、學 制:在職兩年內修完所有課程,成績六年內有效。符合條件者可以參加論文答辯。通過論文答辯者經中央財經大學學位委員會審定,授予碩士學位。

入學條件


具有學士學位並滿三年(大專學歷或有本科學歷無學士學位者不能申請碩士學位)。

發展歷程


從研究生部到研究生院
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部成立於1992年,是適應研究生教育管理體制發展需要,具體負責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養、學籍管理、思想教育、學位管理及學科建設的機構。研究生部的成立和發展使研究生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極大地推動了中央財經大學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和向研究型大學的轉變。研究生部現下設招生辦公室、學位科、教學管理科、學科建設辦公室、研究生管理科等五部門,有18位工作人員,已形成了一支專業水平高、認真負責、富有效率的團隊。
2011年10月8日,在經過教育部批准之後,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在北京正式成立,中央財經大學成為了全國財經類院校中最先一批成立研究生院的學校,也成為全國61所擁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研究生部升格為研究生院是中央財經大學發展的又一里程碑。

下屬院校


財政學院
金融學院
會計學院
商學院
經濟學院
信息學院
法學院
文化與傳媒學院
保險學院
稅務學院
統計學院
政府管理學院
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社會發展學院
馬克思主義學院
外國語學院
應用數學學院
體育經濟與管理學院等18個學院

學科


博士一級學科1個
碩士一級學科4個
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個
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個
博士后流動站3個
博士學位授權學科17個
碩士學位授權學科42個
4個專業學位授權點(工商管理碩士(MBA)、會計碩士(MPAcc);法律碩士(J.M)、公共管理碩士(MPA),初步形成了多層次、多門類的研究生培養體系)

師資及榮譽


1、建立了嚴格的碩士生導師和博士生導師的遴選制度。
2、不斷完善導師的教書育人和科研水平評價體系。
3、學校現有博士生導師97人,碩士生導師529人。
4、金融學、國民經濟學等多項教學科研成果獲得國家及省部級獎。
5、積極探索國際化、高素質拔尖創新型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成熟,注重提高研究生科研能力、創新能力的培養制度。
學校於2007年啟動了“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共選拔派出111名優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專業,師從一流的導師攻讀博士學位和聯合培養博士生。

機構設置


一、研究生培養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能:
1.全日制研究生教學管理及培養方案的制定與實施
2. 全日制研究生產學研基地建設
3. 全日制研究生學籍管理
4.研究生課程進修班題庫建設與考務管理
5.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試點工作
二、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能:
1. 在校研究生日常管理
2.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輔導員和班主任隊伍建設
3. 研究生“三助”管理和獎助學體系建設
4. 全日制研究生檔案管理
5. 校研究生會工作指導
三、學位管理與學科建設辦公室
主要職能:
1. 校學位委員會日常工作
2. 研究生學位授予的管理
3. 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管理
4. 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與管理
5. “211工程”、創新平台建設,以及學校學科建設和各級重點學科建設發展規劃的制定與組織落實
6. 學科點申報和一級學科評估組織
7. “211工程”和重點學科建設基金管理工作
四、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主要職能:
1.全日制研究生及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簡章制定、招生宣傳和報名工作
2. 全日制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制卷、閱卷、考務、錄取等組織工作
3. 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
五、研究生院辦公室
主要職能:
1. 研究生院內部財務、資產、信息、檔案等日常管理
2. 對口支援工作
3. 研究生公派出國留學事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