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員
接查勘定損通知后調查取證的人
保險理賠員,主要負責在接到查勘定損通知后,組織客戶及有關人員,現場調查取證,核定保險事故的損失,接見客戶,檢查確定財產權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醫院記錄,確定責任,調查取證,收集、整理並審核查勘定損資料等工作。
“投保容易,賠”,保險客戶,保險賠賠題。歷展,保險賠逐漸建規範化、標準化賠服務系。
調查取證,收集、整審核查勘損資料;
檢查索賠形式錄確承保範圍,職責範圍賠案、算賠案賠款算;
向客戶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釋理賠結論,處理客戶反饋的有關查勘定損意見和理賠意見;
理賠文件整理歸檔,建立、維護理賠業務資料庫和客戶風險檔案,分析客戶風險分佈狀況,提出風險管理對策,確保理賠信息數據的真實準確;
研究理賠有關政策、管理制度和實務流程,提出擬定以及修改意見,不斷提高賠付的質量和效率。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特規定如下事故處理流程:
保險理賠員
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迹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后,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布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后,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3、調解成功后,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必須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教育培訓
保險、法律、會計、金融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工作經驗:
2年以上從事保險理賠或保險業務工作實際經驗,擁有保險行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全國保險理賠員的平均年薪為3.6萬元,上海、深圳、廣州等一線城市理賠員的年薪可達到7-8萬元左右。其中,歐美外商獨資企業提供的薪酬可達平均薪酬的1.3倍。理賠員薪酬與工作年限掛鉤,從業時間越長收入越高。
保險理賠員一般分為保險人直接理賠與保險代理人理賠兩種。而在財產與責任保險中,理賠員主要有理賠代理人、公司理賠員、獨立理賠員和公眾理賠員等。根據目前不同行業的現狀和發展狀況來看,汽車及醫療理賠方面的人才需求量最大。保險理賠員可以晉陞為理賠部經理、客服部主任等上級職務,或是平調到保險公司的其它部門或者晉陞至更高級的行政管理職位。除此之外,良好的素質讓他們還可向理財規劃師、註冊會計師等方向發展。
保險理賠員到崗前一般需要在櫃面或相關服務崗位實習半年左右,從事理賠工作后依照具體環節分為接報案、初審、處理(理算)、調查和後期審核等環節。2011年起各家保險公司對理賠員的招聘主要採用公開招募和大學生集中招聘,就業前一般不需要特殊的職業證書。在基層從事理賠櫃面崗位2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各公司內部組織的兩核人員專業資格考試,通過後獲取初級核賠員資格。4年後可申請中級核賠師(納入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體系)。高級核賠師原則上需要報請總公司一級審批。
從2012年保險公司組織專業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數字和2009年考試通過人員數字來看,目前無資格證書的主要是市級以下單位工作,日常與客戶接觸較多,從事工作全面但專業性稍差。初級核賠員多數工作在4年以上,一般在第5年會調入上級單位從事具體崗位任職。一般各地市級均有中級核賠師任職,主要從事案件審批核定工作。高級核賠師相對較難獲取,部分省直轄市僅個位數,多從事業務主管和後台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