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池

對水量和水質進行調節的水池

廣義定義:指的是用以調節進、出水流量的構築物。

狹義定義:為了使管渠和構築物正常工作,不受廢水高峰流量或濃度變化的影響,需在廢水處理設施之前設置調節池。

基本概況


調節池(adjusting tank)
對於有些反應,如厭氧反應對水質、水量和衝擊負荷較為敏感,所以對於工業廢水適當尺寸的調節池,對水質、水量的調節是厭氧反應穩定運行的保證。調節池的作用是均質和均量,一般還可考慮兼有沉澱、混合、加藥、中和和預酸化等功能。
總結為:調節池的功能和分類
作用:對水量和水質的調節,調節污水pH值、水溫,有預曝氣作用,還可用作事故排水。
分類:水量調節池和水質調節池
調節池,按作用分:均質池,水量緩衝池,均質均量池
一般車間不連續排水時都要做成有水量緩衝功能的,若有多股水,水質差別較大,尤其是pH這樣進生化系統必須調整到正好這樣的參數有很大變化時,應考慮均質。
從單純的均量到兼有均質,存在中間形式:
無攪動緩衝池--做大--》有一定混合效果的無攪動緩衝池--曝氣--》豎向混合很好的均質調節池(適宜在此直接加藥調節pH等)--推進器--》橫向混合很好的均值調節池
可以看到,我們所需要的均質效果是越來越好的。
另外,有一類無動力攪拌的:說白了就是多點進水單點出水的調節池,論壇里有個帖子專門請教此池,謂之對角線調節池。由於多點進一點出,每個進點與出點距離不同,因此出點的水混合的是不同進點的水。進水分點布水,可以採用在一條長距離堰上沿線落下,類似於水解布水的一管一點,可靈活設計,目前也沒具體的參數。出水,若是水泵抽出,池子可以兼具水量調節功能,若是出水堰,則只具有水質調節功能。
對於加設填料,我認為好!調節池往往很大,但是對於污染物的去除沒有直接貢獻,顯得效益不佳!加上填料,改善生化性,若設計得當還可代替水解池或者預曝氣池。唯一的問題,調節池若可調節水量,則水位高低變化不定,小心填料塌垮!
應用
無論是工業廢水,還是城市污水和生活污水,水量水質在一日24小時內都有變化,一般認為,對大、中型城市污水處理廠而言,因其服務區域大,區域內住宅、商店、辦公樓、機關等不同類型建築物的排水變化規律不同,有互補作用,再加上污水管網對水量水質的均衡作用,所以城市污水處理廠不設調節池,調節池主要在工業廢水處理站內作為均衡水量和水質的預處理構築物而被大量應用。
調節池容量及污水停留時間的設計
調節池的容量取決於日排水量及排水量的變化規律,對於不同功能的構築物,日排水量及其排水規律有很大差異,根據日本“(JISA3302-1988)標準不同用途建築物合併處理凈化槽(即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服務人數建設標準”計算,部分公共建築每100立方米建築面積每日污水標準如下(噸):公共住宅1.0,影劇院1.6,賓館3.0,飲食店11-26,辦公樓1.6,集體宿舍1.4,而各種建築物的污水變化規律如圖(略)。
在設計前已具備準確的污水量和水量變化曲線情況下,可用圖解法求得理論調節容積,國內對各種建築物的污水處理量及變化規律還沒有準確的實地調查數據,故目前一般按平均小時流量的倍數即調節池停留時間的經濟值只來確定調解池容積。
也可按下式計算調節池容積V:
V=(Q/T-K*Q/24)*T
V-設計污水量(立方米/day);T-建築物排水時間(hr/day);K-流量調節比(調節池出水流量與日平均流量之比)
如某辦公樓Q=400立方米/day,T=10hr/day,k=1.5,則V=(400/10-1.5*400/24)*10=150立方米,相當於停留時間t=150/400/24=9hr。
對於公寓樓、住宅小區、花園別墅、辦公樓、商辦樓、商住樓、百貨大樓、賓館、酒店以及綜合性樓層來說,其水量變化規律差別很大,調節池停留時間也各不相同,例如,多幢公寓樓和住宅小區取6小時即可,規模較大、公共設施配套齊全的小區甚至可以更短些,而純辦公樓則需要12小時或更長時間,特別是實行雙休日以來,每周的日流量變化趨於更大,周末下班后之下周一上班前,長達六十多少小時幾乎沒有污水排出,在此期間如何維持微生物處理裝置的正常運行是一個難題。
由此,目前急需對各種典型建築物的污水排放量實行廣泛的實地調查,以便提供調節池停留時間的設計依據。筆者曾對某五星級賓館及住宅樓上是實測二十四小時水量變化,如下表所示:
時間 6-8 8-10 10-12 12-14 14-16 16-18 18-20 20-22 22-24 24-2 2-4 4-6 /
某賓館 52 71 75 49 76 79 68 52 12 4 8 33 1158
某住宅小區 115 140 90 70 65 70 90 70 20 10 10 30 780
但是,建築物使用功能的組合千變萬化,其附屬建築物如餐廳、娛樂場所的有無及面積大小對排水量有很大的影響,根據我們長期的設計經驗,建議各種建築物的調節池停留時間取值範圍如下表所示:
建築物 住宅樓 商住樓 商辦樓 辦公樓 大型住宅小區
調節池停留時間(小時) 6-8 6-8 8-10 10-12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