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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鄉

海林市下轄鄉

新徠合鄉,以境內新合村得名。中華民國時期,分隸寧安縣團聚鄉與治本鄉。東北淪陷后,1933年隸屬海林保,1939年改隸海林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后,1946年8月劃歸新海縣,隸屬海林區管轄。1948年9月,新海、五林兩縣合併為海林縣后,仍隸海林區。1949年10月,改隸第六區。1956年3月,撤銷海林縣,劃歸寧安縣。同年5月,設置新合朝鮮族鄉。1958年9月,並人海林人民公社。1962年10月,劃歸新恢復的海林縣。1964年5月,從海林公社劃出,建立新合公社。1984年4月,改為新合鄉。

目錄

正文


新合鄉隸屬海林市管轄。位於市境中部,為環繞海林鎮的徠城郊鄉,東與牡丹江市毗鄰,南與寧安縣相連。濱綏線鐵路從鄉境通過設站。
新合鄉全境中、南部處於海浪河沖積平原,北部屬淺山區。全鄉總面積484平方公里,耕地面積8萬畝,水旱田並作,是海林市水稻重點產區之一。鄉辦工業有沸石、石英、木材加工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達5216萬元。全鄉共轄秦家、向陽、永安、泡子、林山、雙山、德家、團結、福利、良種、斗銀、新民、靠山、紅勝、紅光、三合、安樂、馬北、新北、大石頭、永豐、新合、新勝、平和、江北、五星、新豐、新樂、新興等29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2.6萬人,其中朝鮮、滿族等少數民族人口約佔25%。鄉政府駐於海林鎮內。